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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区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执行湿地保护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遵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曲靖市沾益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方案,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上级防护标准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督实施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等工作,实施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与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对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以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绿美沾益三年行动为载体,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极大恢复,生态环境得到巨大改善。
1.林长制工作。一是全面构建林长体系。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充实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项工作组人员,印发了《曲靖市沾益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以及31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022年全面建成区、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共设立区级总林长2名、区级林长12名、总督察1名、副总督察2名,乡级林长130名,村级林长124名,并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划定林长责任区,落实护林员责任区,建立网格化林草资源长效管理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林长会议制度、巡林制度、信息制度、单位协作制度、督察制度、考评办法等6项制度;建立“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会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曲靖市沾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工作督察的实施方案》和《2022年沾益区政协林长制督察方案》。通过建立多部门、多层次协同推进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党政同责、部门协同、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工作格局。三是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筹备召开区级总林长会议1次,林长制推进会2次,研究部署各阶段重点工作;开展林长制督察3次,对推进缓慢的乡镇(街道)下发提醒函,督促各级林长全面开展巡林,2022年全区各级林长巡林4000余次;全面建成全区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7场,护林员责任区网格矢量图全部上传平台;强化公众监督,设置林长公示牌137块,公布林长姓名、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结合生物多样性日、草原普法宣传月等广泛开展“2022—林长制宣传年”各项活动,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2.绿美沾益三年行动。一是强化统筹推进。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绿美沾益三年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绿美沾益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绿美沾益建设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均已按照文件精神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计划,确保绿美沾益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项目有序开工。绿美沾益三年行动自开展以来,全区共制定行动计划10个,制发9个专项行动实施细则,召开调试会、专题会议21次,实施项目126个,开工建设118个,开工率93.65%,完成项目108个,完工率85.7%,绿美沾益各类项目建设成效显著。三是梳理打造示范点。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梳理出区级示范点23个,完成示范点建设18个,开工建设5个,总体建设进展顺利。四是完成绿美山川2022年度目标任务。2022年共建立区、乡级义务植树基地12块(条),面积1450亩,完成义务植树117.87万株,组织义务植树25.32万人次,全区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3.1%,圆满完成全年义务植树目标任务;完成营造林0.5万亩,草原修复治理0.5万亩。
3.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2022年,围绕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在切实做好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核把关的同时,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通过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强化执法等,全面加强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2022年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参与项目联审会议18次,现场审查项目100余个,“项目APP”审查项目60余个,出具审查意见120余份,受理审批各类项目使用林地35件,使用林地定额9954亩,较2021年增加了274%,最大限度确保各类项目不因林地要素保障而影响落地,最大化助推更多项目启动建设;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92份,批准采伐林木蓄积8868立方米;挂牌保护名木古树200余株;查办各类涉林违法行政案件323件,办理信访件5件。
4.林草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按照“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的发展思路,立足实际,把林产业作为山区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来抓,坚持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两手抓,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培育龙头企业,走出了一条富有沾益特色的“兴林富民”之路。2022年全区依托希美康、煜欣、康庄肥业等4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带动,发展银杏、红豆杉、核桃等经济林17.58万亩,发展重楼、白及、黄精等林下中药材1500亩。2022年培育乡土树种苗木160万株,其中黄连木10万株、香樟20万株、清香木20万株、楸树30万株、球花石楠40万株、四照花40万株。
5.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2022年省、市林草和财政部门下达沾益区公益林管护任务167.43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26.01万亩,省级公益林41.42万亩。落实管护责任单位114个,划定管护责任区470个,落实管护人员470名。申报调减各类工程项目征占用国家级公益林3057.3亩、省级公益林2508.14亩。各乡镇(街道)正在按程序进行补偿信息核实、登记造册、资金测算、公示和农户签名,待录入云南省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平台后集中支付补偿费。
6.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工作。2022年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在积极争取上级投资,进一步加大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工作。2022年完成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228万亩(其中,森林215.85万亩,草原12.15万亩);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0.59万亩,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3万亩;完成苗木产地检疫137.33万株,调运检疫96.16万株,完成木材调运检疫129立方米;完成132.71万亩有林地春秋两季松材线虫普查工作。
7.森林城市创建相关工作。结合森林沾益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完成了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积极做好省级森林乡村的申报工作。2022年成功创建15个省级森林乡村,全区现有3个国家级森林乡村、47个省级森林乡村。
8.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央、省、市、区委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和扑救能力,在“防”字和“灭”字上下功夫,确保了全区森林草原资源安全。2022年度全区共落实专、兼职和义务扑火队员5541人;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68次;与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村组、管护人员签订防火责任书、管护责任书1436份;举办防火知识培训38次,培训2100人次,组织扑火实战演练13次;张贴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责任书12万份,张贴省政府防火令900份;落实“五种人”监护责任424人,签订放牧人员责任书1326份,落实公益性公墓、家族坟场责任2288个;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新增火源检查站(卡)22个,新增护林员36个,启用卡口22处,安装森林防火语音卡座6套;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检查7次,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督查通报2期。刷新固定性宣传牌170块,书写大幅标语2959条,悬挂五彩旗640套,悬挂防火宣传布标24条;电视防火公益广告宣传342次,MP3音频广播宣传5212次,集市宣传421次,发布手机森林火险预警信息3.8万条;组织学生上防火课2144课时。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沾益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了无火灾,无安全事故的好成绩,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内。
9.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按照验收要求,今年以来制定印发了《云南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出台《云南西河沾益国家湿地公园巡护制度》、《云南西河沾益国家湿地公园监测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成埋设公园界桩300根、界碑20块,设置标识标牌5组、科普性标识标牌43块,建设瞭望塔2座,水质监测站1处。今年7月,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已经顺利完成国家级验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 6 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源管理和法规科、生态保护管理科、草原监督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和组织人事科。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曲靖市沾益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曲靖市沾益区林权和草权管理服务中心;
3.曲靖市沾益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4.曲靖市沾益区林木种子经营管理站;
5.曲靖市沾益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6.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队;
7.曲靖市沾益区农村能源环保工作站;
8.曲靖市沾益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9.曲靖市沾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0.曲靖市沾益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11.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12.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13.曲靖市沾益区九龙山苗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曲靖市沾益区林权和草权管理服务中心、曲靖市沾益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曲靖市沾益区林木种子经营管理站、曲靖市沾益区林业技术推广站、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队、曲靖市沾益区农村能源环保工作站、曲靖市沾益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曲靖市沾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曲靖市沾益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及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12个所属单位已统一纳入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另外,曲靖市沾益区九龙山苗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故没有纳入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0,645,939.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45,939.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418,411.45元,下降35.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11,411.45元,下降35.40%;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07,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11,411.45元;二是其他上级部门和同级部门拨款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07,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1,095,999.62元。其中:基本支出8,471,191.64元,占总支出的40.16%;项目支出12,624,807.98元,占总支出的59.8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991,689.55元,下降36.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795,746.77元,下降30.94%;项目支出减少8,195,942.78元,下降39.36%;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争取项目较上年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二是跨年度项目需要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相应的项目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71,191.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00,448.53元,占基本支出的94.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0,743.11元,占基本支出的5.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24,807.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15,3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共计支出7,095,783.00元,主要用于保障提升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的物资购置400,000.00元,对九龙山苗圃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补助471,000.00元,开展森林生态效益公益林保护管理方面工作所需256,900.00元,瞭望台哨人员、扑火队人员的人员劳务支出、防火宣传以及开展业务工作所需720,900.00元,开展项目乡镇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所需200,000.00元,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95,300.00元,开展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的物资采购617,760.00元,保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工作所需8,043.00元,森林资源管护方面调查设计、检查验收、宣传费、森林病虫害防治业务工作1,000,000.00元,用于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调查设计所需300,000.00元,林木火灾保险保费的财政补贴675,880.00元,保障西河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2,350,000.00元。
2.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共计支出1,906,000.00元,主要用于九龙山苗圃培育林木良种的补助500,000.00元,天然林资源工程公益林造林基本建设300,000.00元,长江防护林造林基本建设20,000.00元,区级义务植树的绿化苗木购置100,000.00元,曲靖北收费站城市链接线道路绿化486,000.00元,九龙山苗圃乡土树种苗木培育补助500,000.00元。
3.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共计支出1,78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退化草原种草1,500,000.00元,保障草原基况调查及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280,000.00元。
4.绿美沾益、林长制等林草业务活动项目支出共计1,843,024.98元,主要用于保障项目前期管理工作83,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林长制工作各项业务活动所需100,000.00元,开展林业项目规划设计以及林草日常管理所需1,660,024.9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04,931.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相比减少12,032,445.53元,下降36.42%,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项目拨款较上年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二是跨年度项目需要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相应的款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主要用于开展林业项目规划设计、义务植树绿化以及林草日常公务管理等。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1,6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主要用于开展林业项目规划设计、义务植树绿化以及林草日常公务管理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资、医疗保险缴纳及遗属补助等。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33,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资、医疗保险缴纳及遗属补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5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2%,主要用于退化草原人工种草试点项目、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天然林保护工程社会保险及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项目。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支出1,9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主要用于退化草原人工种草试点项目、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及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项目。
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67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主要用于九龙山苗圃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补助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359,19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林木培育、造林、森林和草原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等相关林草工作任务必需的项目支出及开展业务工作日常办公所需。
行政运行(项)支出2,238,5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缴纳及公用经费支出等。
事业机构(项)支出5,639,84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险缴纳等。
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8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主要用于九龙山苗圃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造林及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支出。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256,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公益林保护管理方面工作。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1,533,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主要用于瞭望台哨人员、扑火队人员的人员劳务支出、防火宣传等森林草原防火业务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的物资采购等。
其他林业和草原(项)支出4,83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2%,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方面调查设计、检查验收、宣传费、森林病虫害防治业务工作、义务植树的绿化苗木购置、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调查设计、曲靖北收费站城市链接线道路绿化种苗费及工程款、林长制工作各项业务活动、西河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以及九龙山苗圃乡土树种苗木培育补助等。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支出675,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是林木火灾保险保费的财政补贴。
其他农林水(项)支出358,992.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林草业务工作日常办公所需的各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灾减灾业务工作所需的各项支出。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100,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灾减灾业务工作所需的各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918.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3,872.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4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918.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3,87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省、市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427.94元,下降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61.94元,下降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66.00元,下降46.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加强了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在保障政策工作开展的前提下,从源头上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天保工程、陡坡地生态治理、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及路易桉树替换、国家储备林项目等营造林林业生产与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沾益区进行调研、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以及各乡(镇)林草工作人员配合进行林业调查规划、林草生产规划等林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743.11元,比上年减少4,058,226.47元,下降89.61%,主要原因是为落实省、市、区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水费、电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及差旅费等办公活动支出较上年减少,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办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差旅费、会议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5,037,663.95元,其中,流动资产875,780.40元,固定资产12,101,883.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00,000.00元,无形资产1,26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403.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61,747.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3,22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6,03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18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本单位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1: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部门决算表).xls
附件2: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
附件3: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xls
监督索引号530303192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