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脱贫人口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实施方案

  • 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3-16 15: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沾益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脱贫人口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如有疑问,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874-30150880874-3027176

公示如下:


曲靖市沾益区2023脱贫人口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支持沾益区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外出务工增加收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曲靖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曲财农〔2022119)文件要求,结合沾益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和方式

(一)补助对象。跨省稳定务工3个月以上的沾益区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

(二)补助方式。符合条件的沾益区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务工均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折(卡)通直接补给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

二、扶持范围与标准

(一)补助范围。 20231月以来跨省稳定务工3个月以上的沾益区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扶持一次性交通补助,以务工收入证明为准。

(二)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提供2023年度连续3个月以上稳定务工收入证明等申报材料,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个人申请。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曲靖市沾益区脱贫人口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务工收入证明(附件2)原件或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向村(社区)申请报送。(注:所有复印件经乡镇街道审核后均需加盖公章和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

(二)村(社区)收集材料上报。村(社区)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填写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脱贫人口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明细表(附件3)报送所在乡镇(街道)初审。

(三)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对申请人员基本信息、材料真实性审核,并与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确定拟补助名单,填写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脱贫人口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明细表(附件3)、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脱贫人口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汇总表(附件4)上报区人社局。

(四)区级审核。区人社局会同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区乡村振兴局审核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身份信息。区人社局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合规,审核无误后,区人社局负责将补助名单公示7。公示无异议后,区人社局负责兑现补助资金。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人社局牵头负责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统筹、工作推进和全面落实,督促各乡镇(街道)宣传落实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对乡镇(街道)上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跨省外出务工脱贫人口联合区乡村振兴局进行审批,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一卡通银行账户。

(二)区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将乡镇(街道)上报的补助对象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数据进行比对,对是否属于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情况进行审核。

(三)区财政局牵头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划拨及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各乡镇(街道)牵头督促各村(社区)加大政策宣传,确保每一户跨省务工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人员均知晓政策,并对申报对象人员信息、务工信息进行核准核实,确保政策精准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开展工作。全方位加强信息宣传,让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人口积极按时申报,及时收集整理开展工作的数据、照片、公示、影像等资料。

(二)严格检查监督。要加强对补助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实行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情况。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管,向社会公开资金发放及管理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强化宣传动员。要加大脱贫人口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将补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个脱贫家庭,引导脱贫人口积极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各乡镇(街道)自2023520日起每月20日前将当月受理的补助申报材料、明细表、汇总表报送区人社局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温绍能,电话:0874-3161149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