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8 09:19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671
行政相对人名称:曲靖伟创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8MA6KM80N6J
法定代表人名称:陈真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曲环罚字〔2025〕3-2号
处罚类别:处以罚款
违法事实:生产废水从污水收集管道检修口溢出地面,流入厂区雨水收集沟,最终经过雨水排口排出。
处罚依据: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二款之规定你公司生产废水从污水收集管道检修口溢出地面,流入厂区雨水收集沟,最终经过雨水排口排出的行为属于通过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贰仟元整(¥2120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4月23日
处罚机关: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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