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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沾政征补公告〔2023〕18号

发布时间:2023-11-23 10:38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 浏览次数:7829

为确保沾益区2023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沾益区2023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本批次拟征收沾益区西平街道彩云社区浑水塘居民小组;龙华街道太平社区下油房居民小组太平社区汪家居民小组西河社区秧田湾居民小组庄家湾社区第一、二居民小组、西闸居民小组庄家湾社区第一居民小组庄家湾社区交河居民小组龙兴社区刘家屯居民小组庄家湾社区西闸居民小组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22.2355公顷,农用地21.9854公顷(其中耕地10.7121公顷,园地5.8602公顷,林地1.7818公顷,草地0.0509公顷,其他农用地3.5804公顷),建设用地0.0275公顷,未利用地0.2226公顷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沾益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属于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沾益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次)》(云自然资征成〔202297号)《沾益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三次)》(云自然资征成〔202366号)《沾益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云自然资征成〔2022159号)的范围内,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三、征地补偿安置费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本批次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标准执行

2.本批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依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

3.本批次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沾益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补偿登记办理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31021 20231022,持产权证明材料,到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西平街道、龙华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现状调查结果和《沾益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

六、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书面知悉并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和建议的,可通过来信或者来访的方式反馈至县级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沾益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区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沾益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沾益区2023年第9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x


联系人及电话:熊砚  0874--3057906

       址: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39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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