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5 18:03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 作者: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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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拟订全区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制定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
6.负责统筹协调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市驻沾单位、驻沾部队等的挂包帮扶工作;
7.负责全区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
8.负责全区脱贫攻坚业务指导、贫困退出、成效考核、绩效评价工作;
9.负责中央、省、市、区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的督查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产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社会扶贫工作;完成市乡村振兴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2.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3.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预警帮扶。
4.持续支持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
5.扎实推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6.高效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
7.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8.持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9、分层分类落实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30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3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0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6万元,占总支出的60.95%;项目支出119.18万元,占总支出的39.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3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业务工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86.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75万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5.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6%;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等公用经费1万元,占基本出的0.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119.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18万元,增加70.25%。主要用于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风险补偿款,项目完成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43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业务工作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
2.农林水(类)支出30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2%,主要用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度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严格按要求加强 “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重要求定期召开调度会、接受上级检查督察多、年底考核时间长等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71.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4万元,固定资产55.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3.3万元,固定资产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采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其他收入: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xls
1-1曲靖市沾益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0300248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