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沾益区盘江吉祥页岩砖厂行政处罚公示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 2026-02-27 15:54

行政相对人名称:沾益区盘江吉祥页岩砖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328MA6L2UP68G

经营者:周展基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曲环20263-1

处罚类别:处以罚款

违法事实:调阅你厂2025915日运维台账和视频监控发现,运维人员对设备进行运维之前分析仪样气流量计几乎处于关闭状态(分析仪进气约0.2L/min,设备未进行正常采样。运维人员对设备运维完成离开监测站房后,分析仪样气流量计与运维之前无变化,仍处于几乎关闭状态,设备未进行正常采样。直至9181720执法人员进入监测站房开展检查时,分析仪样气流量计仍处于几乎关闭状态,分析仪显示:氧含量为19.4%,二氧化硫实测值为20.32mg/m3,折算值44.56mg/m3;氮氧化物实测值为5.12mg/m3,折算值11.51m/m3。现场进行3次通标测试:第一次用76.4mg/m3的二氧化硫标气,332s通标数值为14.16mg/m3;第二次用99.999%氨气标气,300s通标数值:二氧化硫4.56mg/m3、氮氧化物0.89mg/m3、氧气0%;第三次用76.4mg/m3的二氧化硫标气,300s通标数值为70.2mg/m3。通标期间运维人员绕分析仪后,接触分析仪,检查全流程管路及电磁阀是否正常运行。通标结束时间为18241829,监测数据发生异常波动,氧含量降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实测值和折算值突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此时流量计处于开启状态),氧含量17.99%,二氧化硫实测值为167.43mg/m3,折算值167.01mg/m3;氮氧化物实测值为32.48mg/m3,折算值32.4mg/m3运维人员明知样气流量计未正常进气,运维期间却放任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运维结束后企业未与运维人员沟通,未及时掌握监测设备实际运行情况,也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异常情况,导致监测设备未正常采样监测72小时,且造成数据失真,二氧化硫浓度误差73.31%,氮氧化物浓度误差64.47%

处罚依据: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四)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224

处罚机关:曲靖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