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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沾政征预公告〔2023〕16号

  • 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 2023-11-23 1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沾益区2023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属于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沾益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次)》(云自然资征成〔202297号)《沾益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三次)》(云自然资征成〔202366号)《沾益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云自然资征成〔2022159号)的范围内,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22.2355公顷,共涉及2街道3社区居民委员会8个居民小组,具体为沾益区西平街道光华社区第九居民小组(因行政区划现调整为彩云社区浑水塘居民小组);龙华街道太平社区(因行政区划现调整为西河社区秧田湾居民小组)、太平社区第十一、十二居民小组(经实地调查太平社区第十一、十二居民小组分别与太平社区下油坊、汪家居民小组实为同一居民小组),庄家湾社区第一、第二、西闸、交河、刘家屯居民小组(其中庄家湾社区刘家屯居民小组因行政区划现调整为龙兴社区刘家屯居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