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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沾益县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区政府办
  • 沾政办发〔2007〕31号
  • 2023-08-03 17:02

沾政办发〔2007〕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沾益县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沾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沾益县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做好我县水库移民工作,实现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云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施方案》和《曲靖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沾益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沾益县水库移民基本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沾益县境内建成3座中型水库:花山水库、西河水库、白浪水库,这三座水库隶属于曲靖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直管;建成19件小(一)型水库、107件小(二)型水库,属县管水库,另外沾益县的部分后期扶持移民涉及到宣威的偏桥水库、新屯水库和富源的石坝水库。各水库涉及的后期扶持移民人数由沾益县摸底登记后由曲靖市水务局决定。

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完善后期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有机结合,针对各个时期水库移民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改善移民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

1、近期目标:2010年以前,解决现有水库移民总体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使移民人均经济纯收入达到温饱线以上,饮水、交通、生活用电、薪柴燃料、子女就学、看病就医等突出困难得到解决。

2、中期目标:2015年以前,重点结合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总体发展部署,帮助移民调整农业结构,使移民收入接近或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加强移民库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移民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3、远期目标:2025年以前,继续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收入达到或者超过所在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三)原则

移民后期扶持坚持以下七项原则:

1、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直属水库与地方水库移民的原则。

3、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6、坚持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的原则;

7、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三、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范围、对象、标准和期限

(一)扶持范围和对象

后期扶持的范围和对象为因水库淹没实际动迁安置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630日前搬迁安置的农村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71日以后搬迁安置的农村移民为原迁人口。具体根据市核定的后期扶持人数,制定后期扶持人口分解方案,将人口分解核定到相关乡(镇)、村、组、户、人。

(二)扶持标准和期限

凡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其中,对2006630日前搬迁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自20067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71日以后搬迁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查登记

(一)登记范围和对象

水库后期扶持的人口核查登记的范围和对象是实际动迁安置的农村移民。

(二)核定登记方法

根据水库移民搬迁原始资料、实物指标调查报告、移民安置规划、有关文件批复等资料,以原来实际动迁人口为基础,由移民户籍所在地按以下原则进行核定登记。

12006630日前,已建和在建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对象为省核准的6座中型水库,包括西河、白浪、花山、偏桥、新屯和石坝水库,其中西河、白浪、花山水库属市水务局管辖,偏桥水库和新屯水库属宣威管辖,石坝水库属富源管辖。其中:

12006630日前,已建和在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已搬迁移民,要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根据审批的实物指标调查报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和原扶持人口为基础,按现状人口将扶持人口分解落实到户、到人,情况复杂,确实无法落实到人的分解到村、组;

22006630日前在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未搬迁的移民人口按动迁实施方案分年度核定。

220067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按照实际动迁人口核定到户到人。

32006630日前已搬迁安置的水库农村移民(含2006630日前出生的)。下列人口应该列为后期扶持对象。

1)具有农村户籍的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含依法收养的人口);

2)具有安置地农村户籍的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娶进或入赘的农业人口;

3)户口临时转出的现役义务兵、在校大中专学生。

4、下列人口不能列入后期扶持对象或者予以核减:

1)扶持对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录用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提干的;

2)扶持对象转为非农业人口的;

3)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产生的后代;

4)扶持对象在享受后期扶持期间死亡的;

5)扶持对象服刑期间(缓刑除外)的;

6)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

7)水库淹没影响的城集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迁改建新址占地涉及的未纳入移民安置规划的征地拆迁人口。

5、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县、乡(镇)及村民委员会分级负责并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乡(镇)、村抽调思想好、觉悟高、业务精、有较强农村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采取查阅原始资料、户籍档案和进村入户调查等方式,将省核定的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分解核定到各乡(镇)、村、组、户、人。确实不能核实到人的,要说明不能落实到人的理由,但必须落实到村、组。

人口核定登记,以户为单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户主及家庭成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号码,与户主的关系,所属水库名称,所属水库管理单位名称,搬迁安置时间,迁出地和迁入地等。登记表由移民户主签章,指纹认可。以村、组为单位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村组名称、扶持人数、所属水库名称、所属水库管理单位名称、搬迁安置时间等。移民村、组核定登记表要经所在地村委会和所属水库管理单位共同认可。

人口核定登记前,将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等事项在迁入地农村村民小组公告,人口登记表在上报前在迁入地农村村民小组张榜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

核定结果经公示后,自下而上逐级由所在组、村、乡(镇)、县负责人分别审核签章认可,汇总以正式文件及电子文档形式逐级上报。

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方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扶持方式为能够直接发放到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扶持方式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并编制切实可行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采取直补到人方式进行扶持的,人口核定登记必须到人,建档立卡、设立账户,发放的条件、金额、对象经公示后,颁发移民手册,作为享受移民后期扶持的有效证件。资金通过银行办理存折(卡)向扶持对象定期直接兑付,确保移民受益和资金安全。

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统筹使用资金,要通过制定扶持规划,将后期扶持资金重点用于移民所在的村、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因病因残、鳏寡孤独丧失劳动能力及无父母亲人抚养的未成年的移民,在地方政府纳入社会救助的基础上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无论采取哪种扶持方式,都要充分征求移民及其所在村、组的意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

五、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程序

在要充分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情况下,根据不同时期水库的特点,以不影响社会稳定、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前提,科学合理地选择移民后期扶持的具体方式。在核定移民人数的基础上,按以下程序确定扶持方式:

(一)在听取移民和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由移民村村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后期扶持方式。

(二)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移民村公示。

(三)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公示结果,报县人民政府汇总、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上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

六、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原则

扶持项目以解决好移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主,以增加移民收入、拓宽就业门路为目的,以提高移民基本素质为根本,与“整村推进”项目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村村通公路、“五小”水利工程、沼气工程、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相结合。通过项目整合,主要是解决移民村“吃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等“五难”问题。项目实施要本着经济、科学、可行的原则,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全面推进。

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使用

(一)资金筹措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由国家统一筹措,按照核定人口由财政部门分级拨付。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年由省、市、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管理部门逐级核定,各级财政部门统一设立专户储存。

对于直接发放扶持资金的移民个人或家庭由县级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管理部门建立移民后期扶持个人或家庭档案,以及资金发放账册及账户,通过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办理存折(卡),向扶持对象定期直接兑付。

对于扶持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和资金划拨规定。资金如何使用,项目如何安排,要充分征求移民和移民安置村原住居民的意见。

八、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充实队伍

1、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县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后期扶持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移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逐级落实责任。

2、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落实到部门,部门落实到人。建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从有关业务部门和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督办巡视组,对移民工作纪律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加大移民工作目标考核力度。一旦发现不作为、违反政策规定的,及时进行督办、纠正、追究;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建立健全移民工作机构,确保工作稳妥顺利开展。要挑选一批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移民工作组,深入库区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4、移民工作机构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二)发挥基层作用,确保政策落实

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是后期扶持政策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工作中要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抽调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移民村级组织作用,耐心宣讲政策,面对面深入细致地做好移民的思想工作。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移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一是对库区移民的就业安置,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措施,从政策上给予扶持和适当倾斜;二是水电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培训力量,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移民的生产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就业谋生的一技之长;三是在技能培训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移民进行劳务输出。通过生产帮扶、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多种措施引导移民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确保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三)妥善处理、消除后期扶持政策连带影响

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过程中,要加强研究,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制定相应政策消除连带影响。

1、妥善解决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困难问题。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农村移民,省政府将另行制定后期扶持政策。

2、妥善处理“农转非”移民的生活困难问题。已经和正在实施“农转非”安置的移民中,有相当部分至今缺乏稳定的谋生门路和生活来源。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要纳入城镇低保范围。

3、妥善处理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问题。我县铁路、公路、火电厂等建设项目所产生的非水库移民,相关部门也要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

(四)做好预案,维护稳定

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既涉及重大的经济问题,又涉及重大的政治问题,事关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发展改革稳定的大局,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要求统一部署,逐级落实责任,落实相关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责任人。认真处理移民来信、来访,政法、公安、移民等部门要高度关注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信访事项和群体性事件,防止事态扩大,确保社会稳定。要依法查处和打击少数人借机闹事、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

(五)宣传培训

1、培训内容。培训的主要内容:学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471号令)》、《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及相关法规政策;《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提纲》;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组织纪律等。

2、培训要求。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自上而下、分级培训”的办法,通过培训使每一个参加移民工作的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相关法规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准确的工作方法,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行政纪律和办事纪律,准确地向移民群众宣传讲解政策,使移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3、培训方式及培训人员。培训工作自上而下,先内后外,分层次集中,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前,都要组织进行培训。

九、实施步骤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划分为五个阶段:

(一)组建机构

2007210日至228日,为确保水库移民后期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水库移民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督查督办巡视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宣传培训

200731日至310日,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培训骨干队伍,吃透后期扶持的精神。二是传达发动,把后期扶持的各项文件原原本本地宣传到村、到组、到户,让移民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

(三)人口核查登记

2007311日至315日,在充分查阅原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人口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不多。在逐户逐人核实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在各移民点进行公示。完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并上报审批,完成扶持方式确定和审批。

(四)扶持方式确定和项目规划

2007316日至331日,在充分尊重移民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扶持方式。

不能直补到人的,在充分征求移民及移民村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本着经济、合理、科学、可行的原则,以村为基本单元,以县为主体,编制后期扶持规划,作为后期扶持资金拨付的依据。

(五)资金兑现和项目实施

待上报审批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组织兑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