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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 沾政征公告〔2023〕7号

  • 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 2023-04-14 09: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沾益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沾益区2022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涉及的沾益区花山街道松林社区白水镇白水社区、白水镇王官营村民委员会独树海子村民小组集体土地35.9957公顷进行征收。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批准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关于沾益区2022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3115号)

批准时间:202336

批准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花山街道松林社区白水镇白水社区、白水镇王官营村民委员会独树海子村民小组

位置范围花山街道松林社区白水镇白水社区、白水镇王官营村民委员会独树海子村民小组(详见附图)

地类面积:共计35.9957公顷农用地35.7250公顷(其中耕地15.6823公顷,种植园用地7.6183公顷,林地9.3235公顷,草地0.8793公顷,其他农用地2.2216公顷),建设用地0.1812公顷,未利用地0.0895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批次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文件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

四、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依据《沾益县人民政府关于沾益县实行新修订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沾政发〔201443号)规定执行。

2023410日航拍锁定附着物之日起,擅自抢种、补种、扩种、改种作物及林木的一律不予补偿。

五、安置途径

由征地单位支付安置补偿费,货币安置;由个人、集体、政府共同筹集基金进行社会保险安置。

六、公告时限

本公告期为30天,对以上事项有异议的,可于公告期内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 0874-3055939

地址: 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湖西路6号)


附件:沾益区2022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