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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 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沾政告〔2022〕3号

  • 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 2022-08-16 16:25

为确保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沾益区人民政府决定发布《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拟征收土地涉及沾益区播乐乡乐利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第三村民小组、第四村民小组,罗木村民委员会阿坝田村民小组、第四村民小组、第九村民小组、后奴革村民小组,沙石岭村民委员会豹子槛村民小组,小海村民委员会建新村民小组,鸭团村民委员会大偏山村民小组、鲁海村民小组、团山村民小组、小口子村民小组;涉及炎方乡麦地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第五村民小组、第六村民小组、第七村民小组、第八村民小组、第九村民小组、第十村民小组,炎方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第二村民小组、第三村民小组、第四村民小组、第五村民小组。详见《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用于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三、征地补偿安置费情况

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本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中公布实施的沾益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详见《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四、农村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本项目拟征收社区居民住宅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在尊重社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本项目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五、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六、补偿登记办理时间及地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30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沾益区人民政府播乐乡、炎方乡办理补偿登记。

七、有关事项

(一)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被征地居民大会,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充分听取居民意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以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沾益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宣威市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宣威市人民政府提交《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联系人及电话:林 玲 3057906

地 址: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