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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沾益分局职能职责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 2022-11-11 15:38

一、贯彻实施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区地方性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审核、审查城镇建设规划的环境保护内容。

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调处辖区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辖区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湖泊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五、依法执行排污收费制度,做好全县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县级环保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

六、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七、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公布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八、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的推广示范工作,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承担沾益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曲靖市沾益区东风南路25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874—3163495

负责人姓名:吴啟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