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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沾益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9-09-24 09:56

关于做好沾益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 ) 67号)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19 ) 64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定额补助标准的通知》(云财社〔2018〕235号)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2018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辙费财政补贴实施定额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80元进行补贴,剩余部分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嫩纳。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70元。救助人员名单由区扶贫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