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登录繁体中文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民政信息公开 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

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

关于沾益区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和管理维护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11-08 16:50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作者: 浏览次数:6391

关于沾益区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和管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根据《云南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  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 号)精神,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结 合沾益区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开展成本监审、书面征求意见、 召开座谈会基础上,制定提出了区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和管理维 护费标准,经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党组2023年度第8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将沾益区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和管理维护费标准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农村公益性公墓和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上限标准。

      结合各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成本, 全区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按区域确定,西平街道、龙华街 道、金龙街道、花山街道为2600元/每穴;盘江镇、白水镇、大坡乡、菱角乡、播乐乡、炎方乡、德泽乡为1800元/每穴。

      (二)日常管理维护费上限标准。

      每穴最高不得超过10元/每月、120元/每年。

      二、执行标准确定

      各乡镇(街道)具体执行标准由乡镇(街道)结合各地公益  性公墓的建设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   理拟定具体执行标准,向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并由  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后,报区发改局和区民政局备案后执行。

备案所需资料详见附件。

      三、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监督管理要求

      (一)公墓每穴价格包含占地费、公共设施费、建墓工料费、 墓穴证工本费等费用,不得擅自另设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墓穴和墓碑规格严格按照民政部门相关要求建设配置。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费专项用于设施日 常管理、维护、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管养等开支。每次收取维护管理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三)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运营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 务规范等内容,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不得误导、捆绑、强迫消费。

      (四)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票据统一使用“税务部 门增值税普通发票”,所收费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成本和管理维 护,不得挪作他用,资金收支情况要及时向村(居)民公示,纳入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范围,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运营单位,要在设施内设置惠民 安葬区,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等困难和特殊群体减 免设施建设成本费和日常管理维护费,具体减免政策、免除对象由墓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开始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