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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财政局“三个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5-24 11:14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浏览次数:531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县委全会和县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及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党组、党员、干部职工各自的目标任务,财政局于2016320日组织签订各层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78份,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制度、责任考核、责任监督”四个重要环节,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科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权力监督到位,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有力地推动财政“两个安全”工作。

一是党支部与各位党员签订《2016年度党员目标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党小组在局党组和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二是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签订《2016年度党建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是分管领导与科(室、中心)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对本科(室、中心)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监察科 夏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