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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2-29 15:1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9305

沾益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

     

   

    为扎实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确保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纪委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会议和县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县纪委和县直机关工委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各职能岗位可能产生腐败及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问题的潜在危险及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预防对策,实施超前监控、分类管理,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把廉政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及风险预警范围

1、工作目标:针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司法行政职责履行中的风险和队伍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等行为的风险点,采取相应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实施有效防控。通过制定方案、排查风险、开展教育、整改修正、检查考核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2、风险预警范围:全局司法行政干警。

3、重点预警岗位对象和重点预警内容:

1)有权审批、开支经费、使用固定公车或其他公共资产的领导干部;

2)负责财务管理、执行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和专项经费、小额经费使用开支的科室人员;

3)负责固定资产、办公设施管理和使用的相关科室和司法所人员;

4)涉及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科室人员和司法所人员;

5)涉及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补助经费发放和管理的相关科室人员和司法所人员;

6)涉及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和办案补助使用、发放和管理的领导干部及相关科室、司法所人员;

7)涉及组织人事、干部选拔任用、队伍管理的领导干部和相关科室人员;

8)涉及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分管相关科室和处所负责人,以及负责公证处经费使用、管理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                                                

9)涉及保密档案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

10)其他有廉政风险的岗位人员。

三、方法步骤

(一)深入查找阶段(710日前)

1、搞好学习宣传

成立沾益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办公室,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进行学习,统一认识,形成氛围。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

2、查找风险点

一是分别从司法行政部门职能和各科室处所人员岗位两个层次,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相互查、领导点、组织评五种方式,结合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问卷调查等渠道和手段来搜集、查找廉政风险点。二是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社会各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的意见,并认真梳理、吸收、借鉴。三是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召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对排查出的各个岗位廉政风险情况逐一分析,看查找的风险是否全面准确,按照科、处、室、所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查和领导班子集体审定,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的程序对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予以确认。

3、确定风险等级

单位风险点依据司法职责职权认真查找,主要领导亲自把关,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岗位风险点由分管领导把关后确定。风险点确定后,报县第二纪工委审定,并报县纪委备案。同时在局办公楼党务公开栏内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阶段(720日前)

1、思想道德防控。

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题教育,针对每个岗位风险点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

2、制度机制防控。

根据不同的廉政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防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办事规则,实施办事公开。同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执行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3、岗位职责防控。

一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和落实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责任制。二是风险岗位和人员实行廉政风险防范承诺,签订承诺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同时将承诺书报县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三是对风险等级高的岗位,建立工作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以沾益区司法局廉政风险建设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张和平(支部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桂俊杰(支部书记)

          云(支部委员、副局长)

        李雪梅(支部委员、副局长)

        孙丽华(支部委员、政治处主任)

  员:杨建旺(办公室主任)

        杨代伦(社区矫正科科长)

          波(基层科科长)

        吴彦萍(公律科科长)

        瞿丽萍(宣教科科长、公证处主任)

        蒋宏飞(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治处,由孙丽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何丽、童明、王赟担任,负责全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领导小组安排的事项、信息搜集处理、督促检查等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通报一次检查情况,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取得实效。领导小组成员在具体工作中要对分管工作岗位人员发挥“一岗双责”作用,对分管工作和分管人员做到点线结合、统筹兼顾、全面查找、整体防控。要突出抓好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坚持以重点带全面,以环节促整体。全局人员要全员参与、全面查找,做到不漏岗、不缺项,多层次、全方位建立完善惩防体系,确保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入查找,建立机制。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认真思考,深入查找,不照抄照搬,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风险清楚、防范措施有效,形成具有部门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长期坚持,力求实效。全局人员要提高认识,对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做到长期坚持。单位和个人都要坚持定期不定期进行自查,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及时查找风险、限时整改,并即使上报整改情况。如有职能职责和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确保政治清明、队伍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