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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5、依法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6、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8、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9、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名牌产品及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7、指导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8、承办沾益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沾益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股所级)、1个下设机构(副科级)和11个派出机构(副科级)。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综治、统战、工青妇、会务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2)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在规定权限范围内查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管理和指导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机关党建、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3)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所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物资计划采购;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
(4)综合科(应急办)
承担沾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商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考核评价工作;承担沾益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12315”、“12331”、“12365”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性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各部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
(5)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6)行政审批科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证照发放等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
(7)市场监管科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指导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协会工作;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推荐省、市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
(8)企业监管科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处理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登记注册的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承担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拟订企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建设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
(9)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
负责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负责全县食品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建设;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风险监测、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建设;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0)餐饮监管科
承担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拟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1)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医疗机构制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管理;负责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药材种植、加工、经营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药品再评价工作;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的建设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风险监测工作;承担新药研制、仿制药品、中药保护品种审批、备案前期资料初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制剂办证、换证材料初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药品注册和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和药用辅料注册的初审工作;负责药品生产、零售(批发)经营企业许可的初审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的初审和备案工作;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经营和使用;组织药品、医疗器械抽验;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参与药品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参与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质量和标准计量监管科
负责产品质量综合管理,开展质量兴县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分类监管,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负责组织、指导产品(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质量监测计划并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商品)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拟订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强化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分类指导;引导中小型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计量器具管理和量值传递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对认证从业机构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监督。
(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2、下设机构
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及大案、要案的查处;承担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承担本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互联网违法食品药品信息监测和查处工作;负责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对市场监管所不履行执法职责、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设综合室、食品药品执法中队、质量技术执法中队、经济检查执法中队4个内设机构。
3、派出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所
按乡镇(街道)设置11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双重管理体制,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其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组织排查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引导辖区群众、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生产经营者等共同参与市场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第一责任;负责对食品药品监协管员的管理、考核。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工作
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为党委和各支部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设成学习型党组织,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特殊药品专项整治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对经营、使用单位特药管理的引导和监督,构建责任到人、层层监管的无缝隙监管格局,提高监管效能。
3、商标品牌战略工作
继续推进“一所一标”制度,加强商标品牌战略宣传力度,拓宽商标注册渠道,全方位推进品牌战略。
4、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将危化品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特种设备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涉危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打击非法传销行为
采取部门联合集中打击与各职能部门不定期打击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行为。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力争建成1个无传销社区。
6、监管执法工作
以食品、药品、建筑用砖、成品油、电梯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产品为检查重点,以查办大要案件、行业系列案件为执法方向,以维护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为工作目标,严肃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关系人民群众消费权益的案件。
7、企业信息公示
强化对年报信息的数据分析和应用。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切实提高处罚信息的公示率、及时率和准确率。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做好出资、股权变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即时信息的公示,提高即时信息公示率。
8、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完成创建工作的统筹联络、会议筹备、主要文稿起草、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召开两次质量专题联席会议,对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9、食品安全工作
通过制定全年工作目标,开展校园周边、秋季学校食堂、国庆、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强化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总体平稳。
10、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通过组织开展世界计量日活动,对烧结普通砖生产单位、水泥、化肥生产企业及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99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0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6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1.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1.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1.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1.88万元(本级财力1911.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1.8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91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1.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政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为2013801-市场监管事务行政运行1741.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津贴、社保缴费等基本支出及公车运行费用支出。
功能科目为2013850-市场监管事务事业运行163.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津贴、社保缴费等基本支出。
功能科目为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支出6.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本级财政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为工资福利支出182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8.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8年为15.97万元,2019年为14.96万元,减少1.01万元,增幅为-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51%。主要原因为2019年公务用车中已调至公车平台的1辆机要通讯车经费不在沾益区市场监管局保障,再者在去年基础上控制公车运行、接待费,严格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省市区财经纪律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为1948.67万元,2019年为1911.88万元,减少36.79万元,增幅为-1.88%,因2019年财政紧张,预算口径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未安排。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为45.64万元,2019年为0元,减少45.64万元,因2019年财政紧张,未安排项目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履行主要职能、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用于保障机构人员的基本支出。
(2)事业运行(项):指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具备单独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9、“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80万元,2018年安排20.00万元,减少0.20万元,原因为在保证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其中办公费为4.84万元,2018年为4.03万元,增加0.81万元,原因为2019年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加重,预算增加;接待费1.96万元,2018年为1.97万元,减少0.01万元,原因为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公务车辆运行13.00万元,2018年为14.00万元,减少1万元,原因为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4张公车中,有一张车已调至公车平台使用,2019年该车的车辆运行经费不在区市场监管局安排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预算,故无相关绩效目标等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303040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