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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2-20 17:35

监督索引号53030300533400000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望海新区湖西路9号,是沾益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如下: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业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以及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讯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面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县勘察设计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职责。

9.承担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1.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2.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13.承办沾益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关各科室

(1)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后勤接待工作;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起草重要文稿;

3.负责文件处理、机要和保密工作;

4.管理文书档案,负责处理来信来访,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局机关的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工作;

6.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7.指导局属各单位办公室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2)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县委、局党委决议、决策,负责全系统党务工作;

2.负责全局股所级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考察、办理任免手续工作;

3.负责党委、团委、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等日常工作;

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理人事调配工作;

5.管理全局人事档案;

6.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7.指导全局下属事业单位制度改革、聘任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8.办理人事信访及落实政策工作;

9.办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工资及福利等统计工作;

10.宣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所属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受理对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12.办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13.拟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14.受理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的检举、控告;

15.调查处理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16.负责行风建设;

17.负责局属审计工作。

(3)计划财务科

1.组织编制建设资金年度计划、技术改造资金计划、利用外资计划,建设投融资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有关项目立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2.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

3.负责局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

4.指导监督局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4)人防科

1.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承担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人民防空经费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和物资的使用;

3.承担全县人民防空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开展人民防空执法检查实施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5.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制定县级机关战时体制方案和疏散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

6.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网络建设的规划、计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协调军队地方通信等部门的专用通信网络,保障战时和应急情况下全县人民防空通信指挥,接收、传递、发放防空袭警报信号;

7.开展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和通信警报、信息化预警系统建设工作;

8.战时保障县委、县政府组织指挥城市人民防空斗争,组织群众疏散掩蔽,构筑、抢修应急防空工事;

9.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公共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单位工程项目审批,人防工程报废、拆除的审批;

10.负责对县域内人防工程的建设指导、竣工验收与质量监督;

11.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5)信访办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承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督促落实处理结果,对已办结的信访事项,发现事实不清或处理不当时,责承办单位限期复查纠正;

4.调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调阅有关材料;

5.对需要联合调查、协调处理的信访事项,组织联合调查,协调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6.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7.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8.检查、指导下级机关的信访工作;

9.对信访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有权提出处理建议;

10.其他信访工作职责。

(6)城市建设科

1.起草或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投资计划,指导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特许经营管理;

2.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企业的经营许可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审查论证,履行城市建设招商引资职责;

3.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及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4.负责加大项目建设工作服务协调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5.负责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完善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建立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加强项目建设监督和检查,对项目开发工作和项目进展情况全程跟踪,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及措施,促进项目建设工作科学、规范、健康发展;

6.负责参与做好重点项目的储备、调研、可行性研究、环评、初设、施工图设计、行政审批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7.负责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督促各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对资金的统筹协调管理与监督;

8.规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计划、工程预算、工程合同、工程进度拨款;

9.负责严格控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工期、安全、造价等,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10.负责规范重点建设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在审计中坚持原则,清正廉洁,降低工程造价,避免资金损失;

11.负责做好建设项目调度会议的筹备、人员通知、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收集管理文字档案;

12.草拟重点项目办公室综合性文件、简报、通报、工作总结、工作安排和其他文字材料等工作。

(7)法规办

1.负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

2.负责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清理工作;

3.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

4.负责全局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全局各项法制工作,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

6.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案件核审工作;

7.负责全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8.负责法律顾问业务工作;

9.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10.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办(审)证工作;

11.负责上述相关文件、证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项目办

1.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审批手续(包括立项、备案、环评、安评审批和消防审核等);

2.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及设计方案的审核;

3.负责协调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的招标工作;

4.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及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的监督;

5.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协调项目的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索赔管理;

7.负责报告和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紧急事件;

8.按时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和规定的统计资料;

9.协调项目合同段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文件;

10.做好项目部份合同管理工作;

11.负责项目工程资料的建档、保管及移交;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所属各事业单位

(1)绿化局

1.根据沾益区人民政府公告第一号(1999年5月11日),沾益区园林绿化局受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2.依据《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和风景名胜区申报列级,组织编制、鉴定及按规定权限报批风景名胜区规划,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风景名胜区及管理机构。

3.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城区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街道绿化及其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管理;负责单位、庭院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技术指导、竣工验收;负责单位、庭院绿化树林砍伐、更新及绿化改造审批管理工作;应用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本地园林绿化资源,提高绿化质量;负责园林绿化普查。保护古树名木;加强苗木基地建设。

4.依据《云南省公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鉴定及按规定权限审查、报批公园规划,组织公园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5.依据《云南省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化、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房管处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工作,房产面积测绘及测绘成果管理;

3.承担规范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开发、销售等行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物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房产交易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负责核发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安全鉴定、保障房建设管理、房屋租赁管理、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工作。

(3)市政处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市政公用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

2.负责实施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并履行业主一方的职责。规范城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市场,依法对业主方、承包方、中介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验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设计、施工、安装企业的资质;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的监督、监理、定额管理及安全监督等工作。

3.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的行政管理。实施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审批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的挖掘;负责编制市政公用设施的年度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城市道路、排水、城市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完好。

4.负责全区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保障市区公共交通、排水、公共照明、污水处理等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城市汛期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组织指导公交客运、燃气等的安全运行工作;实施对职责范围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安全生产监察,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保护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负责市政公用行业行政效能督查工作。

(4)建管处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建筑业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对沾益区境内的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项目报建审批、办理建设基本手续、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批复,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负责办理招投标备案手续,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4.负责评标专家资格的审查和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建立;

5.办理拦标价、合同价、决算价备案,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村镇处

1.宣传、贯彻实施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住建局的工作部署,拟订具体管理措施;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设许可证》;

3.指导并监督检查村镇的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工作;
4.组织推广村镇建设新产品、新技术,组织村镇建设人才培训;
5.安排并监督使用村镇建设的各项经费,做好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技术指导,解决工程中出现的相关技术问题;
6.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搞好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危房改造示范村、农村“一水两污”工程、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7.和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汇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6)质监站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3.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4.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实施委托范围内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5.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6.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7.在工程保修期内对保修工作进行监督;

8.对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工程质量投诉工作进行指导,受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并对其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

9.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仲裁和处理。

(7)安监站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推进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标准、规范、规程的实施。

2.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已办理安全报监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3.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和技术进步。

4.负责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定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状态、发布事故预警,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电气产品及劳动防护用品实施检查、评价。

6.监督检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有权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7.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提供依据。

8.对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工作。

9.办理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使用登记备案。

(8)玉林公园

1.制定公园中、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公园管理和养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2.参与公园相关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3.负责公园的景观及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改造工作,场所及设施的清扫保洁和维护工作;

4.负责绿地管护,园林绿化科研工作,做好就安排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动态监测林木资源;

5.负责制定并督促执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护制度,保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完整,发挥基地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6.负责公园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7.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现有森林资源;

8.负责公园交通、治安工作,尤其做好节假日客流疏导,防止事故发生。

(9)天生洞公园

1.制定公园中、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公园管理和养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2.参与公园相关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3.负责公园景观及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改造工作,场所及设施的清扫保洁和维护工作;

4.负责绿地管护,园林绿化科研工作,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动态监测林木资源;

5.负责游客接待,提升讲解服务水平;

6.负责公园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7.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现有森林资源;

8.负责公园交通、治安工作,尤其做好节假日客流疏导,防止事故发生。

(10)西河公园

1.负责公园辖区内的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工作;

2.参与公园相关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3.负责公园景观及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改造工作,场所及设施的清扫保洁和维护工作;

4.负责绿地管护,园林绿化科研工作,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动态监测林木资源;

5.负责公园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公园交通、治安工作,尤其做好节假日客流疏导,防止事故发生。

(11)玉林广场

1.制定玉林广场中、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广场管理和养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2.参与广场相关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3.负责广场的绿地、水面、道路、景观及设施建设、综合管理、维护和改造工作;

4.负责绿地管护,园林绿化工作,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

5.负责广场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公园内娱乐项目组织、审批和管理,开展大型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7.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供休闲娱乐场所;

8.负责广场交通、治安工作,尤其做好节假日客流疏导,防止事故发生。

(12)档案馆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对本区行政辖区内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3.接收和保管本区行政辖区内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资料;

4.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材料进行科学管理,并开展提供利用工作;

5.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开展编研工作等。

(13)市场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沾益实际,研究制定全区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规划沾益城区及各乡镇(街道)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布局,指导市场培育、建设和发展;

3.负责经营管理国有市场资产;

4.维持市场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调解纠纷;

5.负责各市场内房屋、摊位的出租,经营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其他经营条件的改善;

6.收取市场设施租赁服务费、交易费和其它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偿服务费;

7.负责市场内消防、卫生等日常服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多措并举确保“1+4”经济指标任务完成。积极主动谋划包装好项目;做好招商引资和融资工作,加大项目的推动和项目实际落地;积极做好企业的服务工作,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积极结合总部经济要求,引进建筑企业到沾益落户;加强与区发改、区统计局的联系,请求业务部门给予指导,加强与市住建局的对接,确保区级下达的任务和市级下达的任务都能圆满完成。

2.严把时间节点抓危改,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加快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按照市局对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时间节点要求,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对照精准认定后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台账,逐户录入信息系统。落实单位挂包帮责任,在产业、励志方面对贫困村进行帮扶,助力沾益打赢脱贫攻坚战。

3.拓展融资方式,全面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两区一枢纽”定位,认真研究,用活政策,发挥沾益区位、交通、资源优势,积极招商引资,拓展融资方式,借助社会资本方等力量加大城市项目建设。

(1)做实项目前期筹备工作,争取启动开工经八路、交河路、东风南路延长线、万寿路4个项目建设;

(2)计划启动天生洞公园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351.9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公园道路改造、打造水体、植物景观、停车场、卫生间、办公用房、游客服务区等。目前,项目正在积极融资中,视融资情况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3)启动西河公园游客服务中心项目。项目位于曲靖市沾益区西河公园一角,总投资约11000万元,用地面积约10000㎡(约14亩),总建筑面积约32000㎡,共3层。目前,项目正在进行资金筹措工作。

(4)启动玉林公园二期建设项目。正在积极寻求融资,力争年底开工建设;今年下半年将着力打造玉林山民俗文化展览馆(文化街)建设并完成招商。

(5)力争“翠堤雅苑”房地产建设项目开工。项目位于沾益区西平街道红星一、五组,计划总投约10000万元,拟建项目占地约22亩(包括滨江社区),涵盖行政审批局、商业部分和住宅部分。目前,项目已立项,但拆迁工作困难较大,正在积极与街道和社区联系,积极早日解决争端,力争下半年开工建设。

(6)借助贵昆既有线,玉林山公园、西河公园、天生洞公园等资源优势打造休闲的文化、特色的餐饮产业,打造西河公园南侧的儿童乐园,有效推进西河公园东侧300亩土地的综合商业体开发、玉林广场改扩建等项目。

(7)继续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安置房小区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进入组织竣工验收阶段。积极探索庄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4.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扫黑除恶工作。根据上级政策及督导整改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紧盯突出问题,一项一项定措施,一件一件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专项斗争;统筹谋划全区住建系统专项斗争工作,加强督导检查;深化线索排查,继续开展摸排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继续巩固成果、补足短板,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目标,以雷霆之势、万钧之力,不间断开展“大扫除”,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6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122人。在职实有13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3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4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6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收入增加了1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了150.3万元,政府性基金减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了10人(机构改革划出6人、工作调整调出5人、死亡1人、退休2人、调入3人、事业单位招考录用1人),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了158.4万元,增加了项目预算收入308.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65.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265.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265.49万元(本级财力 2265.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15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增加了15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减少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150.3万元(本级财力增加了150.3万元,专项收入减少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减少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减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减少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少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减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了10人(机构改革划出6人、工作调整调出5人、死亡1人、退休2人、调入3人、事业单位招考录用1人),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了158.4万元,增加了项目预算收入308.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65.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6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了10人(机构改革划出6人、工作调整调出5人、死亡1人、退休2人、调入3人、事业单位招考录用1人);项目支出30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做项目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行政运行支出1930.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行政人员工资346.9万元,事业人员支出1108.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16.36万元,住房公积金11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五险及住房公积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离退休工资。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08.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电费148.7万元,城市绿化维护管养增绿补绿经费130万元,西河综合治理项目审计费3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956.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7.94万元,主要有基本工资505.39万元、津贴补贴557.62万元、奖金42.12万元、绩效工资350.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4.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0.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16.11万元、住房公积金115.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8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9.4万元、离休费17.3万元,优秀公务员奖励0.15万元。项目支出308.7万元,其中城市路灯电费148.7万元,城市绿化维护管养增绿补绿经费130万元,西河综合治理项目审计费30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沾益区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

沾益区住建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沾益区住建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沾益区住建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308.7万元。

1.城市路灯电费148.7万元,项目预算绩效年度目标:对新建道路实施路灯安装,对城市路灯正常维护,保障市民出行,改善市民生活工作环境。

2.绿化管养经费130万元,项目预算绩效年度目标:沾益建城区街道绿地养护效果好、成活率高,提升人居环境,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3.西河治理决算审计工作经费30万元,项目预算绩效年度目标:专款专用,完成审计工作,通过西河综合治理的实施,将西河两岸打造成集文化娱乐、休闲观光为一体,具有活力的生态型综合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19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3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城市路灯电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沾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印发《曲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沾益区2018-2020年工作规划》。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全城路灯有3285杆21373盏,加大路灯管护和电费投入,保障市民安全顺畅出行。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大路灯管护和电费投入,使城市人居环境面貌和城区通行环境大为改观,保障市民安全顺畅出行。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1-6月安排资金148.7万元,专项用于城市路灯电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新建道路实施路灯安装,对城市路灯正常维护,保障市民出行,改善市民生活工作环境,项目立项可行。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专款专用,工作任务完成率达100%;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高,提高城市亮灯率,努力营造璀璨夺目、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彰显现代城市魅力。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绿化管养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绿化条例》、《云南省公园管理办法》规定,履行沾益城区绿化管理职能职责。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沾益建城区现有城市街道绿地30万平方米,行道树19200余株,其中道路绿地42条,南盘江滨河公园一个,街头绿地和小游园13处。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对城市绿地按时修剪、浇水、施肥、打药,不发生因养护不到位不及时造成的死亡、虫害,美化城市景观。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1-6月安排资金130万元,专项用于城市绿化养护、增绿补绿项目。

七、项目实施计划

承担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确保绿化管养工作有效开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沾益建城区街道绿地养护效果好、成活率高,提升人居环境,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西河治理结算审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项目建设批文。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加快沾益城市化进程,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实现沾益成为曲靖市北部高标准城市次中心的目标,把西南片区建设成为宜居、生态、具有沾益特色的新城区,从而进一步提升新城区的城市品位,改善西南片区生态景观和西河防洪排涝能力。

五、项目实施内容

通过西河综合治理的实施,将西河两岸打造成集文化娱乐、休闲观光为一体,具有活力的生态型综合区。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1-6月安排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西河综合治理项目审计。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西河综合治理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完成项目建设所有程序。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专款专用,完成审计工作,通过西河综合治理的实施,将西河两岸打造成集文化娱乐、休闲观光为一体,具有活力的生态型综合区。

监督索引号53030300533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