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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2-19 18:42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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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办法和措施,经批准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违法直销、传销、侵权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9.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产(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负责宣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储备食盐管理办法安排食盐批发企业妥善保管储备食盐。负责盐产品碘剂、添加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管工作。负责盐业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推进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8.完成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化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等制度,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药品药械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街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曲靖市沾益区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靖市沾益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5)与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6)与曲靖市沾益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并指导实施企业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核发、变更、注销工作;承担指导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工作。

(7)与曲靖市沾益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综治、统战、工青妇、会务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首问首办、领办代办工作。

2.组织人事科(党建办、老干办)。负责机关、派出和下属机构的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和指导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基层组织建设。

3.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所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物资计划采购;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

4.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室)。贯彻执行市场监管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和听证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5.登记注册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办公室)。组织并指导实施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核发、变更、注销工作;承担指导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经济发展;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区市场监管所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党建工作。

6.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指导市场主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组织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变更、注销工作。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登记注册事项监督检查和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7.市场秩序监管科(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科、价格监督检查科、投诉举报处置中心)。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查处;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和消费者协会工作;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拟订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并指导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8.质量监管科(标准与计量认证科)。负责生产加工领域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开展质量强区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生产加工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工作,研究分析产品质量状况,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负责组织、指导生产加工领域产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质量监测计划并实施;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拟订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分类指导;引导中小型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商品编码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计量器具管理和量值传递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组织对认证从业机构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监督。

9.食品安全监管和综合协调科(食安办、盐业监管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考核评价等工作。承担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特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流通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流通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并督促指导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依授权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依授权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销登记。

11.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科(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具体措施、办法。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协调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促进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业发展。负责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和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组织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承担专利资助工作;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负责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协调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

12.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与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分析研判全区药品安全形势。拟定全区药品监管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环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风险分析、监督抽样、飞行检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促指导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禁毒、防艾工作。分析研判全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安全形势。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特殊食品与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组织指导特殊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化妆品经营环节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核查督查工作。制定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工作。督促指导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分析研判全区医疗器械安全形势。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飞行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医疗器械抽验工作和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依授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下设机构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为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下设机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执法办案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性影响或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查办或督察督办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和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本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违法案件。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负责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室、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中队、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执法中队、特种设备质量计量执法中队、规范直销打击传销执法中队5个内设机构。

派出机构

按乡(镇、街道)设置11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为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双重管理体制,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为主。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工作

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为党委和各支部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设成学习型党组织,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特殊药品专项整治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对经营、使用单位特药管理的引导和监督,构建责任到人、层层监管的无缝隙监管格局,提高监管效能。

3.商标品牌战略工作

继续推进“一所一标”制度,加强商标品牌战略宣传力度,拓宽商标注册渠道,全方位推进品牌战略。

4.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将危化品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特种设备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涉危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打击非法传销行为

采取部门联合集中打击与各职能部门不定期打击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行为。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力争建成1个无传销社区。

6.监管执法工作

以食品、药品、建筑用砖、成品油、电梯等涉及到民生领域的产品为检查重点,以查办大要案件、行业系列案件为执法方向,以维护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为工作目标,严肃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关系人民群众消费权益的案件。

7.企业信息公示

强化对年报信息的数据分析和应用。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切实提高处罚信息的公示率、及时率和准确率。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做好出资、股权变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即时信息的公示,提高即时信息公示率。

8.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完成创建工作的统筹联络、会议筹备、主要文稿起草、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召开两次质量专题联席会议,对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9.食品安全工作

通过制定全年工作目标,开展校园周边、秋季学校食堂、国庆、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强化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总体平稳。

10.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通过组织开展世界计量日活动,对烧结普通砖生产单位、水泥、化肥生产企业及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5.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5.94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实有人员较之2019年减少16人,故2020年相应工资、五险一金预算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45.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5.9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5.94万元(本级财力1645.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5.94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实有人员较之2019年减少16人,故2020年相应工资、五险一金预算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5.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3.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7.94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实有人员较之2019年减少16人,故2020年相应工资、五险一金预算总支出减少;项目支出82.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00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395.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津贴、五险一金缴费等基本支出及公车运行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60.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津贴、五险一金缴费等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2.00万元,用于依据中标价支付区级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3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27万元)。

津贴补贴78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68万元)。

奖金2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5万元)。

绩效工资3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2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9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7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2万元)。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万元)。

住房公积金8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用材料费82.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2.00万元)。

劳务费3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医疗费补助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8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万元,较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6.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1.96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主要原因为区级财政紧张,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7.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7.6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主要原因是2019年,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配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17]112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曲财建[2017]117号)等文件,由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1辆快检车,并于7月配置下发到位,同时依据《曲靖市公务用车管理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购置食品快速检验车的函》(曲车办函[2019]1号)文件,增加车编1张,车辆性质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故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1个,具体是:区级食品安全抽检,财政预算安排82.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开展区级119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进一步巩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效,强化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严把“进口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履行主要职能、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用于保障机构人员的基本支出。

(2)事业运行(项):指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具备单独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9.“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1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万元,增幅为7.69%,主要原因是2019年,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配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17]112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曲财建[2017]117号)等文件,由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1辆快检车,并于7月配置下发到位,同时依据《曲靖市公务用车管理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购置食品快速检验车的函》(曲车办函[2019]1号)文件,增加车编1张,车辆性质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故2020年机关运行费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30304041400111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