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曲靖市收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十三批编号D3YN202405210025的群众举报件后,立即开展查办,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有关问题已办结。具体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第十三批编号D3YN202405210025
举报内容: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云南建投公司混凝土搅拌站(乡政府东北方1千米左右)手续不齐全,运输车辆驶过鸭团村委会小口子村(鸭团小学对面)减速带震裂村民房屋,交通噪声扰民。
二、查证情况
经核查,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经核查,此问题无重复举报情况。
四、办结情况
已办结
五、调查处理情况
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建成到现场调研督导;沾益区副区长李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四)检查发现问题。检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五)整改落实情况。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①整改情况。关于“交通噪声扰民”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一是拆除距离民房较近的塑胶减速带;二是增设了禁鸣和限速指示牌4块,增设弯道凸面镜1块;三是限定工程车辆通行时段。经与宣富高速公路项目部交涉,企业已经对施工材料运输时间进行了合理调整,明确22:00至次日6:00时以及鸭团小学上下学时段运输车辆不经过该路段;四是由乡政府统筹村委会加强道路保洁工作,及时清扫路面碎石,减少路面噪声。
②处理情况。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针对以上处理和整改情况,播乐乡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整改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其中:满意30份,基本满意0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
六、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
七、责任追究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
八、易反弹情况分析
该问题属于交通通行噪声环境污染隐患,在车流量较大,行驶不规范情况下容易发生反弹。
九、长效监管措施
针对该举报涉及的交通通行噪声环境污染问题容易出现反弹的情况,我局将采取以下长效监管措施督导企业有效消除环境隐患。
(一)限定工程车辆通行时段。经与宣富高速公路项目部交涉,企业已经对施工材料运输时间进行了合理调整,明确22:00至次日6:00时以及鸭团小学上下学时段运输车辆不经过该路段。
(二)由乡政府统筹村委会加强道路保洁工作,及时清扫路面碎石,减少路面噪声
(三)拆除距离民房较近的塑胶减速带;增设了禁鸣和限速指示牌4块,增设弯道凸面镜1块便于规范行驶。
曲靖市沾益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