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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 沾政征公告〔2025〕2号

  • 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 2025-05-28 17: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寻甸至沾益高速公路(曲靖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涉及曲靖市沾益区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时间、文号和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于2023年11月30日以《自然资源部关于寻甸至沾益高速公路(曲靖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763号),批复同意将曲靖市沾益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77.5709公顷(其中耕地66.7777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47.7573公顷),未利用地1.36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1306公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2.0134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82.0770公顷,作为寻甸至沾益高速公路(曲靖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2024年12月3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寻甸至沾益高速公路(曲靖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云自然资征〔2024〕823号)转发了该批复。

二、征收土地位置

寻甸至沾益高速公路(曲靖市境内)工程建设位于沾益区大坡乡红寨村民委员会扒德村民小组、挪格村民小组、左嘎村民小组、杨家村民小组;章溪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第二村民小组、第三村民小组、竹园村民小组、新楼房村民小组;新庄村民委员会新庄村民小组、老黄口村民小组;亮泉村民委员会许官田村民小组、双溪村民小组、大坟村民小组、大屯北头村民小组;大坡村民委员会中屯村民小组、绍官冲村民小组;烟子冲村民委员会烟子冲村民小组、蔡家村民小组、代家村民小组;威格村民委员会侯家嘴村民小组、李家村民小组、孙家村民小组;龙华街道办事处清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红瓦房居民小组,涉及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2个乡(街道)8个村(社区)24个村(居民)小组和2个国有单位。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及面积

(一)涉及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2个乡(街道)8个村(社区)24个村(居民)小组集体土地182.0770公顷,其中农用地177.5709公顷(耕地66.7777公顷、园地0.0469公顷、林地91.1933公顷、其他农用地19.5530公顷)、建设用地1.1306公顷,未利用地1.3621公顷;2个国有单位国有土地2.0134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有村民房屋、林木,青苗为水稻、玉米等。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批准公布的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共涉及征收3个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Ⅱ片区,水浇地、旱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92.2500万元/公顷,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46.1250万元/公顷;Ⅲ片区,水田补偿标准为89.8200万元/公顷,旱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74.8500万元/公顷,林地补偿标准为37.4250万元/公顷;Ⅳ片区,水田补偿标准为76.1400万元/公顷,旱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63.4500万元/公顷,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31.7250万元/公顷。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详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沾益县实行新修订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沾政发〔2014〕43号)。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和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次集体土地征收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安置与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

六、公告时限

本公告期为30天,对以上事项有异议的,可于公告期内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0874-3055939

地址: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湖西路6号)

附件:寻甸至沾益高速公路(沾益区境内)土地征收示意图.pdf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