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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
7.负责推进全区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订林草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草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
10.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上级防护标准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实施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等工作。
14.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与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源管理和法规科、生态保护管理科、草原监督管理科、组织人事科。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包括: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林木种子经营管理站、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队、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农村能源环保工作站、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权和草原管理服务中心、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2.定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曲靖市沾益区九龙山苗圃。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曲靖市沾益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借助林长制,进一步夯实基层责任区,整合天保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划定巡护网格,构建全域林草资源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体系,切实打通林草治理“最后一公里”,守牢生态保护红线。
2.巩固提升西河国家湿地公园。科学规划湿地生态恢复工程,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
3.接续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征占用林地项目前期选址和审批全过程,有效遏制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问题。
4.高质量完成国土绿化。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提升科学绿化水平。持续推进沿路、沿河(湖)、沿集镇“三沿”增绿扩绿行动。
5.持续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扎实做好全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坚决打赢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
6.接续提升自然保护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
7.挖掘林草产业发展空间。积极拓宽林草产业融资渠道,带动林草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8.接续探索国家储备林建设和碳汇工作。
9.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2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17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0.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2.01万元,下降24.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0.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0.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0.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2.01万元,下降24.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0.9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52万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人员经费的预算;项目支出2.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9.53万元,下降99.4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64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单位离休干部工资及生活费。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8.68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单位退休干部工资及生活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02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交纳职业年金。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41万元,主要用于安排遗属补助。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安排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经费。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7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8.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4.6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0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工伤保险补助经费。
11.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90.7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418.9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6.7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81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4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9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0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2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6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2万元,项目支出2.41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5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2万元,项目支出2.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0.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2.01万元,下降24.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5年,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有1个,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专项经费2.41万元、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反映林业和草原部门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事业机构:反映林业和草原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3.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5.“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其中:办公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349.92万元(净值781.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万元,固定资产1,222.90万元、净值696.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6.00万元、净值83.7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55万元,流动资产减少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0.00平方米,账面原值91.5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基本民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27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三项待遇,全省统一政策,标准各人有所不同。机关公务员(参公)死亡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报区委组织部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死亡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项目实施内容
通过法律明确补助标准,确保遗属权益得到保障,政策公开透明,确保补助公平发放。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共有2名退休人员死亡后的遗属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丁白松每年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80万元;李水仙每年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0.61万元,全年财政共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专项经费2.4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更好地因工或因病去世职工的家属提供经济支持,帮助其应对生活困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每月定期按照规定进行发放。
八、项目实施成效
1. 经济保障。提供一次性补助和定期抚恤金,缓解遗属因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后的生活压力。
2. 心理安慰。补助政策体现社会对遗属的关怀,提供心理慰藉,经济支持有助于减轻遗属对未来的担忧。
3. 社会稳定。补助帮助遗属维持基本生活,防止因失去经济支柱陷入贫困。政策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319200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