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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护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确保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和自然资源安全。
2.负责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的调查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
3.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落实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计划。
4.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5.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
6.协调处理自然保护区与当地县、乡和村委会的关系,开展社区共管。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做好统筹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推进保护区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和资源调查工作。密切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勘察设计院开展动植物资源调查,已完成植物、植被、兽类等科目的调查。初步成果显示,保护区鸟类新增34种;兽类新增9种;植物物种新增10科,152属,106种,预计2023年底能够形成调查报告。保护区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顺利推进,目前编制形成《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初稿,待报上级部门审查。二是继续做好保护区勘界工作。目前文本已上报上级林草主管部门,等待审批结果。三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6.00万元完成咔咔洞森林防火巡护瞭望通道建设;投入5.00万元完成海峰湿地大山、廖家山和涵管桥3处渗漏坝体修复;投入14.00万元完成海峰湿地环湖14公里、南北主通道5公里道路维护修缮,对路面进行了拓宽、铺垫和平整。
2、做好资源保护与违法行为查处。一是加强资源巡护管护。科学制定年度巡护计划,大坡、菱角管护站坚持开展动态巡护;资源保护科2023年1-10月份共出动车辆100辆次,人员250人次,完成20个村委会巡护工作。在巡护中采取执法与宣传教育并举,积极配合森林公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分子,下发违规告知书4份,没收刀具5把。二是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制定管护局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宣传工作方案,筹备2号工具、灭火机、望远镜等防灭火应急物资;压细压实防火责任,落实区森防指工作要求,签订防火责任状,压实各部门责任;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推行“森林防火码”小程序,严禁火种入山,落实值班值守,元旦、春节、清明、“五.一”期间,管护局全员轮流巡查,护林员不间断巡逻,共设立堵卡点20个,悬挂宣传标语5条,张贴防火通告13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形成了局、乡、村、护林员四级联动工作格局,确保保护区生态资源安全。2023年,保护区未出现较大森林火灾。三是严厉打击海峰湿地垂钓捕捞行为。一方面做好宣传劝阻,发放禁止捕捞、垂钓鱼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高群众知晓率;利用已查处违法捕鱼人员判刑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对周边群众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加强严格监管执法,对湿地水域开展网格化、常态化人工巡查,利用无人机巡航、湿地监控系统红外线扫描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多管齐下进行24小时监管;组织开展“清网”行动10次,开展夜间巡护20次,2023年共清理销毁捕鱼关笼120条、渔网70条,收缴违法捕捞渔船2艘,制止非法钓鱼、捕鱼200余次,现场放归野生鱼虾100余公斤。四是加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建设。7月6日,珠江源环境资源审判庭海峰巡回法庭在管护局大坡管护站举行揭牌并敲响环境资源案件“第一锤”,开启了新形势下海峰保护区加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建设里程碑式的新探索,为保护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管护局与区林草局、区公安分局环境食药大队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合力推进林政资源、森林防火、林长制等常态化巡护管护和案件查处,不断形成保护区共管合力。五是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同大坡乡联合召开河(湖)长会议1次,前三季度配合区级河(湖)长开展巡湖工作3次,巡护情况及时上传至市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六是呵护湿地鸟类过冬。通过对涵管桥、大山、廖家山3处渗漏坝体除险加固,湿地有效水域不断增加,为水鸟提供更为舒适的栖息环境。2022年入冬以来,候鸟数量倍增,大坡管护站投入3.00万余元资金购买粮食,定期在候鸟集中地投食,保障候鸟安全顺利越冬。七是严格保护区重点项目服务、审查和监督。完成全区投资项目落地保护区实验区选址工作,对涉及落地保护区实验区的项目开展初期规划、选址工作,并配合做好项目行政许可的上报审批工作。为云南省曲靖市黑滩河水库工程省道S207改复建工程、曲靖市黑滩河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工程等2个项目提供选择址服务;协调配合菱角乡及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移民安置实物调查,监督项目施工单位按照林木审批范围开展采伐作业;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工程塔基(沾益部分)建设项目上报办理自然保护区行政许可。
3、做好问题整改与生态环境修复。一是加快推进中央财政补助退耕还湿项目建设。相继完成滚水坝、净化水池、水系连通、植物栽植、外来物种清理等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建设部分全面完工,正在实施生物多样性绩效评估,完成实际投资297.6万元。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级环保督察问题、违法点位的核查、监管和督促整改工作。完成2019-2022年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市县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人类活动变化疑似73个点位的核查工作,并按规定时限完成点位上报,系统录入,并对问题点位进行了整改。扎实推进云南省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存在问题及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发布《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告示》,安装告示牌12块、宣传牌65块、警示牌60块。二是对进入海峰湿地的22个路口进行全面管控,13个路口永久阻断,6个路口支砌限宽墩,南北2条主通道安装限高杆,主通道和岩竹2组设置3处门禁,安排专人值守,杜绝外来车辆及人员进入海峰湿地。草甸区域挖掘阻断沟6条,400余米,杜绝车辆随意进入草甸活动。三是在环湖路边重点部位17个地段加装高1.5米、长2000米的铁丝围栏,截断行人、车辆、牲畜进入核心区通道。四是通过网格巡护人员、无人机、湿地监控系统对海峰湿地环湖路、草甸、水域进行网格化、全覆盖、动态式巡查监测,多措并举对进入海峰湿地人员、车辆、放牧、捕捞等行为实施监管,做到全面有效管控。五是全面排查、整治环湖路周边农家乐、摊点、畜禽养殖、酿酒等经营行为。经过一个多月的整改整治,有效阻断了外来游客、车辆进入湿地环湖路区域,全面杜绝了烧烤、露营、支帐篷行为,更没有游人进入核心区,以及在湿地内垂钓、捕捞行为;拆除4处临时售卖摊点,核心区2户农家乐已停业并吊销了营业执照。整改过程中,既就事论事解决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海峰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4、做好日常监测与科学调查研究。一是完成沾益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项目建设。投入资金50.00万元,完成标准化站点、实验室改造,配置标准化实验室设备8台(套)、防护服、急救箱等辅助设备、材料400余套,并完成了项目初验,正筹划开展监测业务培训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5-3-5”湿地候鸟监测。制定《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方案》,依托两个管护站对保护区重点区域海峰湿地开展监测工作,每日定时监测并上报国家直报系统,日报、月报完成率居全省前列。三是开展保护区特色文化旅游资源调查工作。对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现状进行野外调查,进一步熟悉旅游资源分布,分别到红寨、河尾、妥乐、岩竹等村委开展特色文化旅游资源调查工作,对部分历史文化和文物古迹做了调查和资料收集。四是完成云南省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维护和上报。按照省林草局系统管理要求,收集3次资料,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及时更新。
5、做好科普宣教与社区共建治理。一是抓住节点开展宣传。制定年度法律法规宣传计划,印制保护区科普宣传资料和环保手提袋各5000份,开展管护站及林管员法律、法规培训130人,利用“世界湿地日”“国际爱鸟日”“世界环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点,开展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学校、进集镇、进农户、进企业“五进”宣讲活动,发放资料2000余份,广泛普及保护生态、保护资源、禁捕禁食野生动物、禁止垂钓捕捞等知识,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在重点路段标示严禁下水游泳、严禁滥采乱挖、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各类警示牌。周末节假日发放防溺水、淹亡等安全告知书500份。在重点水域放置救生长竹竿、安全绳5处。三是高质量完成了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复评准备工作。四是完善动植物标本陈列室建设。在2022年硬件建设基础上,今年收集植物标本80余份。五是建设保护区电子信息化宣传平台。投入10.00万元,建设安装了1套保护区电子信息化宣传平台,进一步丰富了保护区宣传手段,增强了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科、资源保护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大坡管护站、菱角管护站。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纳入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25.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8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8.82万元,增长40.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8.82万元,增长40.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项目资金增加,故其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3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31万元,占总支出的62.02%;项目支出239.68万元,占总支出的37.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2.49万元,增长29.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9万元,下降1.83%;项目支出增加149.78万元,增长166.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等项目资金增加,故总体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1.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8.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9.6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自然保护区管理市级补助经费12.00万,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支出。
2、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经费9.50万元 ,主要用于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勘界工作支出。
3、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经费 50.00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实验室建设支出。
4、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 3.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日常监测工作经费支出。
5、区级森林防火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内巡护人员劳务支出、防火宣传以及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6、扫黑除恶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周边村委会扫黑除恶宣传及工作经费支出。
7、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区内森林资源管护、宣传费、森林病虫害防治业务工作支出。
8、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专项资金29.9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的能力建设支出。
9、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经费65.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内环保督察整改支出。
10、海峰湿地退耕还湿经费45.19万元,主要用于海峰自然保护区内退耕还湿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8%。与上年相比增加178.82万元,增长40.01%,主要原因是: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等项目资金增加,故其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周边村委会扫黑除恶宣传及工作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各项保险缴纳及遗属补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等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8%。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环保督察整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管理,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等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2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森林资源管理,湿地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等相关自然保护区工作任务必需的项目支出及开展业务工作日常办公所需。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总额310.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8万元,固定资产309.9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8.7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9.56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5.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319201301111
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