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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牵头编制实施区域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区级专项规划年度编制计划。起草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2.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落实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计划,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和建设项目,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区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区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和省、市、区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划推进全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协调重点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做好重点项目储备,拟定全区重点项目计划,监测分析重点项目运行情况,牵头解决重点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按照《曲靖市沾益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承担区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等。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推进全区“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实施全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桥头堡建设等国家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对内对外工作,审议和研究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问题和年度工作安排,强化战略谋划、统筹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落实。
8.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并牵头协调实施;协调推动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推进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办法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区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权限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负责全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组织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发展和能源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能源产业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组织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进能源产业信息化工作;组织能源企业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1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同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协同推动实施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完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能源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及建设工作
深入研究国家、省投资导向,结合沾益实际,围绕打造“先进制造基地、城乡融合示范区、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发展定位,按照谋划一批、包装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要求,提高项目谋划包装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确定区级重点项目74个,总投资799.00亿元;40个项目纳入市“四个一百”重点项目,总投资424.00亿元;9个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总投资92.57亿元;区级“三个一批”谋划项目330个,总投资1,285.67亿元,包装项目58个,总投资120.6亿元,储备项目52个,总投资87.90亿元。有序推进红太阳生命健康产业园(一期)、沾益工业园区20万吨/年磷酸铁和5万吨/年废旧磷酸铁锂回收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等项目建设,顺利筹备全市10月重点项目和工作现场观摩调度会。
2.加快构建“5+3”现代产业体系
深入推进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和“产业突破年”活动,紧盯产业重点支撑项目和企业,全程跟踪服务,以市、区两级任务清单为抓手,有力地促进了以“5+3”产业为重点的现代产业体系加速形成。5个百亿级产业中,有机硅新材料产业实现产值17.16亿元,新型煤化工产业实现产值201.10亿元,绿色铝精深加工产业实现产值131.32亿元,新能源电池产业实现产值0.34亿元,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产值6.23亿元。
3.积极组织向上申报争取资金
紧紧围绕中央、省级政策导向,精心谋划一批项目,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跟踪项目落实,加快项目的上报、审批、核准进程。全区共有11个项目争取到中央及省预算内资金1.57亿元,完成市级目标任务;储备2024年中央投资需求项目77个,总投资194.19亿元,拟申请中央投资需求67.45亿元,31个项目通过省级审核,总投资65.00亿元,拟申请中央投资需求27.92亿元。
4.全力抓实能源安全保障工作
聚焦“安全稳定建设年”活动及实施“310”工程各项要求,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抓实能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开展煤矿监管执法检查31矿(次),其中包含上级单位检查督查9次,累计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168条,下发执法文书55 份,责令现场整改80条、限期整改88条,实施行政处罚12.60万元;开展油气管道执法检查23(家)次,下发执法文书27份,查出问题和隐患91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整改率100%;开展电力和新能源企业执法检查13(家)次,下发整改通知18份,查出问题和隐患153条,153条已整改完毕。
5.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有效推进装机规模18万千瓦盘江风电场、17.10万千瓦富源西风电场(三期)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盘江风电场、富源西风电场(三期沾益片区)、菱角农业光伏(一期)发电项目相继实现全容量并网;曲靖市沾益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序推进,签订能源管理协议容量合计74.00MW,组件安装累计41.52MW,并网累计30.90MW。累计建成直流充电桩210个,充电枪293把;交流充电桩17个,充电枪30把。
6.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监管责任
把粮食安全工作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一系列政策规定,紧盯种粮和管粮“两大任务”,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储备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储备粮管理和轮换规定,强化地方粮食储备日常管理,不折不扣落实上级下达的地方粮食储备任务。轮换入库区级储粳稻1,078.24吨、小麦1,000.00吨、玉米1,019.00吨。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会同市级检查组开展政策性粮食大清查,全区粮食库存实物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数量真实,粮情稳定,质量良好,储粮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价格管理科、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科、煤炭石油天然气科、电力和新能源科、安全生产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管科和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所属单位1个,即: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1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因2019年机构改革,曲靖市沾益区工信局下属煤炭供销公司人员划拨到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此13人属于财政差额补助人员,没有占用到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0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71万元,增长3.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71万元,增长3.4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39.71万元的原因是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3人,导致人员工资减少,基本收入较上年减少58.54万元;2023年项目收入增加了节能环保54.24万元,脱贫攻坚贷款利息46.00万元,石漠化治理项目资金120.00万元,导致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98.2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0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76万元,占总支出的76.95%;项目支出278.26万元,占总支出的23.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71万元,增长3.4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54万元,下降5.93%;项目支出增加98.26万元,增长54.5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39.71万元的原因是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3人,导致人员工资减少,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8.54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了节能环保54.24万元,脱贫攻坚贷款利息46.00万元,石漠化治理项目资金120.00万元,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98.2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8.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6.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2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4.2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石漠化治理项目支出120.00万元,目前2016年至2019年石漠化项目已经全部竣工验收完成;
2.节能环保项目省级补助资金54.24万元已全部兑现到企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9.71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3人,导致人员工资减少,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8.54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了节能环保54.24万元,脱贫攻坚贷款利息46.00万元,石漠化治理项目资金120.00万元,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98.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7%。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和发展和改革局日常工作运行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的医疗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省级补助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5%。主要用于保障石漠化治理项目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2.9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36%,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64%,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年初没有做公务接待费的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4万元,增长41.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13.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0万元,增长73.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发改局职能职责增加,用车和接待次数增加,导致2023年“三公”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乡镇调研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煤炭安全情况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调研、煤炭安全、粮食储备等会务接待工作,重点项目会务等工作产生的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44万元,比上年减少30.35万元,下降24.7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存在部分开支没有结算导致。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348.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6万元,固定资产348.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8.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6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47.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8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03030055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