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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曲靖市沾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4 15:03

监督索引号53030300550601000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曲靖市沾益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有关城市、城镇管理和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编制曲靖市沾益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城市、城镇管理和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容景观、城管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系统科研经费的编制、申报和管理;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城市、城镇管理和城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曲靖市沾益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研究部署曲靖市沾益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城市、城镇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协助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负责曲靖市沾益区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承担曲靖市沾益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城市、城镇容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人行道、建筑物外立面、机动车辆、施工场地、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公共设施、公共场所、路灯、亮化等容貌的监督管理;拟定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6.承担推进曲靖市沾益区行政管辖范围内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7.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沾益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批复》(曲政复〔2015〕64 号)精神,承担曲靖市沾益区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游丧等妨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9)行使临时占道许可职责。负责建筑施工临时占道、经营性占道、经营性临街雨棚、车辆临时停放、直接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的广告牌、霓虹灯设施、新开车辆通道口审批及其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方面的许可事项。

10)行使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职责。负责范围:布标,批准期限 20 日以内;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绿地、空间、水域、交通工具、公共设施、空飘物等载体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及牌匾设施,包括霓虹灯、灯箱、橱窗、标识牌、电子显示牌(屏)、公告栏、宣传栏、阅报栏、画廊、指示牌、实物造型、招牌、标语、彩旗、条幅等户外广告方面的许可事项。

8.承办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管理、重智慧,城市管理实现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整合数据资源,拓展前端视觉分析设备覆盖区域。截至目前,沾益区城管局自有视频采集终端1188套,其中地面视频采集终端881套、空中视频采集终端6套、车载视频采集终端181套、移动视频采集终端120套。整合“平安城市”478套、乡镇(街道)284套,构建了一个技术先进、框架灵活、运转高效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多维度、多层面的提供数据辅助决策。在沾益主城区人流密集路段和问题高发区域安装50路IP广播音柱,通过后台“喊话”实现非接触式执法。二是加强对建筑类散体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按照“三不一限”原则,对入城货车开展准运报备,实施货源地、运输车辆、在建工地、运输路线的“三点一线”监管模式,融合现有视频资源,对全区散体货物运输车辆实时位置、行驶轨迹、违规情况、诚信等级等信息进行综合监管。三是启动区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建设工作。按照全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部署安排,配合做好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全面建设区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健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一体化”联动机制。依托执法办案一体化系统实现行政执法网上留痕、全过程记录、全过程监管,确保行政执法活动高效规范。四是按照市委、区委党建引领基础治理三年行动部署要求,运用信息化技术,推进信息化建设,赋能基层治理,构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区级信息服务平台调度指挥中心,从区住建局、区环保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进驻,开展业务工作,实现区级信息服务平台调度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五是开发具有“随手拍”问题上报功能的微信小程序,完善“美丽沾益”公众号,拓展全民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

2.抓改革、补短板,执法规范有效提升

通过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推行“律师驻队”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一是执行城管执法案卷会审制度。每份案卷实现全程留痕,已完成行政案件会审600余件。二是执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评查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队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监管。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智慧城管行政执法系统,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审批,案卷全程留痕,案件录入率达到100%。2023年,办结行政处罚一般案件1559起,简易案件992起。

3.严治理、强监管,城市环境不断改善

(1)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切实改善市容市貌。强化联合执法、疏堵结合,开展城市静态交通秩序、占道经营等整治工作。2023年,共清理流动摊点3810余起,教育违停车辆4777余次,处罚违章停放车辆557件,拖移车辆104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

(2)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加强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依托智慧监管系统采集商铺及企事业单位信息4257条,通过人工+智能摄像头双巡查模式进行实时可视化管控,全面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责任。2023年,教育规范违反“门前五包”责任制行为594余起,处罚68起;劝导不文明行为319余次。

(3)持续精准发力,推进城市污染源头治理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抓好货运车辆入城,建筑施工工地等管理,整治城市路面抛洒滴漏的现象。一是推进散体货物运输规范管理,加强散体货物运输车辆整治改造力度。2023年,教育劝返657余起,处罚823起。二是规范文明施工。2023年,对城区23家工地进行192轮全覆盖巡查,检查发现问题7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已督促工地实施整改。

(4)严格执法,强化“两违”建筑、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对私搭乱建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要求,在网格化巡查基础上,结合AR鹰眼自动巡查方式开展“两违”巡查,在网格化巡查基础上,结合AR鹰眼自动巡查方式开展“两违”巡查。2023年,共拆除11起,处罚了33起,清除违法小广告941余起。

(5)开展占道洗车、修车、售车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原则,对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洗车、修车、售车行业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对存在问题的店主责令限期整改,加强常态长效监管力度。经排查,全城共有洗车行31家、修车行37家、售车行14家,对存在问题的店主责令限期整改,持续做好城区内洗车、修车、售车的专项治理,加强常态长效监管力度。

4.强基础、优环境,环卫作业显著提质

(1)提高道路机扫保洁效率深化城区道路机械化深度保洁,确保主干道机械化保洁率达90%以上,建成区机械化保洁率达85%以上采取错时作业的方式,根据天气变化,适时调整清扫时间、机扫车出车线路及数量;对城区主次干道、油污点、下水口等进行冲洗作业,对护栏、非机动车道隔离栏进行清洗。目前,环卫清扫保洁面积200余万平方米。全天机械作业时间不少于3次。

(2)优化环卫作业模式。进一步优化垃圾容器配置和清运路线,提高垃圾清运效率,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目前,沾益城区日清运垃圾量近11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强环卫直管22座直管公厕管理,配置洗手液、厕纸,并对厕位进行编号,实施精准考核。

(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以宣传教育、硬件配置、现场指导为抓手,定期开展分类指导,稳步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印发宣传资料及垃圾分类实施指南手册1.8万余份,城区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四分类垃圾设施全覆盖,主次干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亭(点)250余处、分类果皮箱1100余只,配置智能生活垃圾收集设施5组,安装了智能油水分离器5家,已全面摸排建成区内小区、社区共计400余家,新桥佳苑小区新建5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启动了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终端处理场所建设,现已完成项目备案及可研公司注册。目前因资金保障等问题,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5.广泛宣传、群众参与,营商环境有效提升

(1)宣传舆论不断加强,提高市民城市管理参与度。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2023年,在《曲靖日报》《曲靖文明网》等发布信息65余条,曲靖M发布信息89余条,通过自媒体“美丽沾益”微信公众号发送人居环境提升、巩固创文成果等方面信息102余组117余条,曝光不文明行为401余起。

(2)“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政务窗口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有序运转。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增设门头牌匾、民房建房、临时占道等审批业务“一站式”窗口,优化行政处罚处理流程,切实提升窗口服务质量。2023年共受理便民业务3123人次。

(3)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接待室服务工作及时化解矛盾,2023共接待上访5954人次。二是开通城市管理专栏。在“美丽沾益”公众号开设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专栏——“问题上报”,2023年收集市民反映城市管理问题256件,有效解决问题220余件,协调移交权责范围以外问题107件。

6.积极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

(1)厘清执法权限。按照“部门能放、乡镇能接、基层急需”的原则,围绕基层实用、管用、常用的标准,将执法程序简便易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执法事项进行梳理集中,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业主管部门清单,精准划定职能职责,厘清职责边界,着力破解基层有责无权、权责不等瓶颈,让基层执法“看得见、管得着、用得好”。2023年1月,在全市率先确定下放第一批 33 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3月,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文件,根据沾益区乡镇(街道)工作实际,下放《曲靖市沾益区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龙华街道、西平街道)》行政处罚事项共计82项;《曲靖市沾益区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金龙街道、花山街道)》行政处罚事项共计73项;《曲靖市沾益区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镇)》行政处罚事项共计77项;《曲靖市沾益区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乡)》行政处罚事项共计68项,实现能放尽放、能放能收,有效破解基层执法权限不足、执法效能不高、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推动执法领域和执法区域从“一域”向“全域”转变,让“多头管”变为“集中管”。

(2) 整合执法队伍。一是通过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将原来的乡镇(街道)“五办七中心”优化调整为“两办五中心”,在11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综合执法队,核定机构和人员编制。区级向乡镇(街道)下沉68个编制,各乡镇(街道)整合司法、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站所以及区级派驻执法人员,按照“7+N”模式组建执法队伍,统一制定执法文书、标识和执法服装,配齐执法装备。截至目前,全区11支综合执法队投入实体化运行,共有执法队员176人,其中:编制内执法队员共84人;配备执法智能终端162台;配置执法车辆25辆。二是主动向上对接,争取省司法部门支持,针对沾益新增“乡镇综合执法”执法资格类别,67名执法人员通过线上考试取得综合执法资格,并14人持有统一行政执法证人员办理了证件执法领域变更手续,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有效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强化党建引领,实现 11支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党组织全覆盖,充分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3) 强化培训实战。建立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培训轮训长效机制,分批分类组织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开展培训,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培训常态化。一是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线上培训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动态推送培训课程。二是以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化线下培训。紧紧围绕沾益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实务、执法事项清单、综合执法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散体货物运输管理系统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先后开办业务培训班4期,对全区300余名综合执法队员实现线下培训全覆盖;并通过上挂学习跟班、个性化定制培训等方式,帮助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提升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累计为乡镇提供个性化定制培训15场320人次,有效提升了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性,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专业化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推动基层综合执法从规范化向专业化提档升级。三是强化案件办理质量,由区城管局牵头,区级赋权部门配合,下沉力量120余人次,带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员共同办案,指导执法队员从现场处置、系统录入到执法监测、文书归档进行全流程“沉浸式”体验。通过实战化现场教学和下沉式指导办案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高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办案水平,倒逼办案质量提升,从而推进高质量行政执法。截至目前,全区11个乡镇(街道)共办理完成7309件综合执法案件。

(4) 优化智慧赋能。一是结合沾益实际,对智慧城管基础系统、综合执法系统、综合执法指挥调度平台、散体货物运输管理系统进行定制开发优化软件功能,将系统应用场景从城区拓展至各乡镇、街道,推进“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的机制建设,按照“大数据+网格化”理念,内置指挥调度、监管检查、执法办案等模块,实现“信息一网归集”“资源一网调度”“事件一网统管”“执法一网智办”“监督一网覆盖”等五大功能,构建信息提醒、限时整改、督促检查的线上监管执法闭环,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回应诉求,第一时间办理案件,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二是以智慧城管系统为依托,聚焦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通过综合执法系统统一执法文书、执法流程,将案件办理流程进行系统固化,实行案件立案、审核、决定、执行、反馈和结案全程平台流转,全程留痕、可追溯,有效规范了检查记录、立案、调查、处罚等程序倒置“随性”不合法行为。执法人员全面配备智能执法终端,通过综合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可视化监管,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执法质量,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向数据化、信息化、现代化转型升级。

(5) 加强考核评比。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管理制度,从工作作风、行为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规范,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并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纳入群众满意度测评重要内容,强化公众监督,维护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同时,将各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执法办案情况纳入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大比武”通报评比,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7. 积极推进沾益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工作。

(1) 科学规划收运处置模式。结合沾益区各乡镇(街道)实际及试运行情况,确定沾益区除建成区外的全区乡镇(街道)统一采取“户减量、村(组)保洁、乡镇(街道)收集、区转运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集中无害化处置模式。即:先在户、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后运输至乡镇(街道)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减量分拣站再进行分类减量,经三级分类减量后,乡镇(街道)采取“预约”的方式,由区城管局组织转运至垃圾发电厂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自2023年5月16日起,沾益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工作有序开展,截至11月30日,共转运农村生活垃圾6213.64吨。

(2) 规范建设收集、运输设施体系。一是完善收集设施。制定《曲靖市沾益区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体系建设标准》,指导各乡镇(街道)合理选择农村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地点和规范建设集中分类减量分拣站。目前,全区所有乡镇(街道)村组均已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全区除金龙街道、西平街道外的9个乡镇(街道)已完成11个集中分类减量分拣站建设,并已投入使用。二是配置收运、转运车辆。根据沾益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沾益区行政村不再配备固定的收运车辆,每个乡镇(街道)配置2—3辆垃圾压缩车,配合原有的收运车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集中统一调配,巡回收运;转运车辆由区直部门集中统一调配,巡回转运。为满足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工作要求,正在开展20辆前端垃圾收集压缩车、4辆铲斗式垃圾压缩车的采购工作。目前,相关配置车辆已投入运营开展转运工作。
(3) 整治临时生活垃圾堆放点。围绕“全面排查、集中治理、巩固提升”3个阶段,区城管局迅速组织人员对西平街道、龙华街道、金龙街道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乱堆乱放乱烧垃圾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要求立即整改。同时,针对山谷沟壑、河道河岸、水库周边、深山老林、坑塘洼地等地方全方位排查发现的垃圾,由各乡镇(街道)全部清运到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减量分拣站,由区城管局转运至垃圾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针对不合规的垃圾填埋场的垃圾,由各乡镇(街道)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置。截至目前,共发现乱堆乱放垃圾点8个,均已整改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政工科、法规科、指挥平台。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3.曲靖市沾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3.曲靖市沾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纳入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行政人员超编原因是领导不占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7辆,在编实有车辆6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13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4.65万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3.65万元,下降5.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3.65万元,下降5.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00%。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应该在2023年度发放的事业人员考核奖和行政人员考核奖已在2022年发放;环卫一体化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2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77万元,占总支出的40.51%;项目支出1,264.17万元,占总支出的59.4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8.36万元,下降6.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53万元,7.17下降7.17%;项目支出减少71.83万元,下降5.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应该在2023年度发放的事业人员考核奖和行政人员考核奖已在2022年发放;环卫一体化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2.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4.1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城市综合管理项目支出合计1,264.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4.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138.48万元,下降6.12%,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在职职工应该在2023年度发放的事业人员考核奖和行政人员考核奖已在2022年发放;环卫一体化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09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6%。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相关经费及协管员工资发放;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职工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1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4%。用于清扫清运人员工资发放、协勤人员工资发放及公厕维护;

12.农林水(类)支出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用于ETC通行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63万元,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万元,决算为2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63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7.00万元,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都在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3.26万元,增长1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13万元,增长26.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7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7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9万元,比上年减少51.51万元,下降64.39%,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相关费用减少。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电费及其他交通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1,184.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4.94万元,固定资产557.7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1.8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63.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25项,账面原值62.1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3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0.3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点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也是“做事”的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300550601111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