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研究,按照职能职责及时组成检查组对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1个项目进行实地检查。经检查,曲靖市沾益区兴乐煤业有限公司播乐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存在3个问题,有关工作情况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反馈,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1.项目计量器具配备未达到《节能报告》要求,配备率不足;
2.项目主要用能设备与《节能报告》变化较大;
3.项目机电设备台账内容不全。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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