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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 2023-02-10 10:47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指导下,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管,优化服务保障,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方向正确工作有实效。区民政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着力强化领导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中心工作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加强对法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为下阶段工作做好提前谋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正确,工作取得实效。

(二)开展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民政部关于推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民政的文件精神,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

1.加强单位内部的法治学习培训。建章立制,制定了《曲靖市沾益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2022年每月一法实施方案》。丰富普法方法方式,采用局中心理论组专题学法、参加民政系统内部举办的各类法治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单位微信群中普法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法治宣传和培训,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全年局中心理论组学法7次,包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普法和党内法规等内容。组织收看及参加法治视频培训会、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片12场次,参与人数达300余人次。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强国知识和民政法律知识等竞赛活动4次,200余人次参加测试。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和在线答题活动。在单位微信群内普及法律知识20次,倡导参加各种法律法规在线答题5次。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民政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了民政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对外的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元旦春节清明等特殊日子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通过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民政服务事项、播放公益广告和在群众休闲人员密集地悬挂横幅、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相关民政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群众切实了解民政政策。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8次,重点是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法治宣传和宪法在你身边云南省2021年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清明前夕对《殡葬管理条例》进行宣传,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活动。全年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受宣传教育人数达2.8万人次,发放各类民政法律法规和工作宣传手册6000余份。

(三)推进依法行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1.将依法行政作为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完善重要决策事项的咨询、论证、征求意见等机制,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曲靖精茂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

2.严格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规范制度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严格执行清单事项,加强全过程监管。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缩短婚姻登记、地名命名、儿童收养、殡葬服务等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强化执法监督,全局有执法资格14人,今年分2批组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培训,专门学习行政执法专业知识,按时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取得执法证,持证上岗率100%,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要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制定民政系统随机抽查办法和双随机抽查指导意见,每季度对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抽查覆盖率达到100%。积极配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检年审,对下属社会团体较多的单位,主动上门集中办理年检手续。注重事前审查和审批后的监管,有效避免了申请人从事违法乱纪等行为。

(四)依法信息公开,全面接受监督。

1.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及时公布现行有效的法规、政策,公开政务信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对民政工作的新动向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

3.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执法主体、执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等内容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执法透明度。

4.接受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信访按期办结率100%。

(五)依法履行职责,民政重点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1.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时足额为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金。

2.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依法做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参加年检合格率100%。

3.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规范社会事务工作。做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养老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殡葬执法的宣传力度。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依法接受监督。区民政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答复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对低保、特困、孤儿、高龄补助等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和自纠实现常态化,对低保、特困、高龄补助等资金使用一卡通发放的方式,减少资金流转的过程,增强了资金的时效性,有效杜绝了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全程依法接受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完善行政复议和信访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在实际工作中,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引导民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尤其是在处理各种敏感问题时,严肃对待,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特别是低保和殡葬工作等服务对象的来信来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解释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理和解决。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点苗头和重点对象做好监控和教育化解工作。对准备集体上访、闹事苗头,及时采取措施,与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做好化解工作,对重点对象实行教育、监控,落实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2年,区民政局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以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民政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于当前民政工作现实发展,难以很好的发挥指导和依据作用。少数干部对民政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将民政法治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执法工作人员主动接收监督的意识有待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配套机制有待完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行为有待改进。

(三)重大行政决策等一些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仍有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有关情况

区民政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带头主动加强法治教育学习,努力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主动养成从严从实、依法履职的新常态,养成按规矩、按法律办事的好习惯。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建立履职工作任务清单。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集体学法治度,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同时,推动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其他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法律,带动全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民政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格履行依法治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2022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知法守法廉洁自律做清廉干部。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做到谨言慎行,严于律己。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时时保持清廉为官的清醒头脑,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四)遵纪守法,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工作中切实加强法律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工作中扎根,在每个细小的工作环境中体现。

(五)坚持学法守法,争做遵纪守法模范。始终坚持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严于律己,自觉保持廉洁情操,做到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做人。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普法教育和宣传培训。在全局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结合民政法规特点和行政执法重点难点,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职工集体学法活动,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履职能力,形成依法决策、民主监督的良好局面。加强对外普法宣传,利用法治宣传日等特殊日子进行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对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广泛宣传。

(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一是要创新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方式,将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云南省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等内容纳入学习内容,提高学法用法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使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执法程序、案卷制作标准及方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保障执法质量。三是组织落实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的执法证申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领取执法证。

(三)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推进建立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在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及局直属单位法治工作指导的同时,采取自查自纠与依法治区办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建立民政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推动民政行政监督检查实现量化考核,提升民政依法行政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信力。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完善内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程序和制度,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五)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民政局重大决策过程,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让法律顾问当好参谋,协助单位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相关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以此促进依法治区的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