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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护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确保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和自然资源安全。
2、负责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的调查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
3、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落实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计划。
4、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5、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
6、协调处理自然保护区与当地县、乡和村委会的关系,开展社区共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持续推进整改,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绿盾”专项行动反馈问题的整改,对整改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对整改完成事项及时申请销号,并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完成的问题不反弹。同时,对完成整改的进行成果巩固,对还在整改的做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针对重点区域再次进行全面核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制定《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护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区域、工作任务,层层压实监管巡护责任。三是完善基础设施,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资金,尽快开展保护区界碑、界桩和警示牌等标准化建设。四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执法机制。五是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六是抓科普宣教,营造共抓大保护格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1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5.72万元,下降11.64%,主要原因为: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管护项目经费预算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2万元,占总支出的85.88%;项目支出16.85万元,占总支出的14.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5.72万元,下降11.64%,主要原因为: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管护项目经费预算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为: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度职工增减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05万元,下降50.29%,主要原因为: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管护项目经费预算的减少。本年度工作开展及工作情况为:1、《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分述报告》已编制完成,《沾益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顺利通过省、市评审,目前《预案》已提交国家库,等专家反馈意见中。2、珠江源沾益管护分局和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签订了技术服务合作协议;完成了10公顷样地选址及边界划定;完成了林地激光雷达(无人机载及移动背包式)影像采集工作,获取冠层及林下三维点云数据,经初步解算获取森林结构产品、冠层高度模型(CHM)及地表高程模型(DHM),并获取样地内单木位置、胸径、树高、冠幅等单木结构指标;完成了样地内物种多样性及群落结构初步调查。3、37个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点位已全部核查完毕,建立了管理台账,已将实地核查及问题处理情况录入云南省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4、是健全长效机制,制定《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护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区域、工作任务,层层压实监管巡护责任。5、是完善基础设施,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资金,开展保护区界碑、界桩和警示牌等标准化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5.72万元,下降11.64%,主要原因为: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管护项目经费预算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102.52万元,其中: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74.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1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5.69万元;三项合计10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费等日常支出。
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1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费、委托业务代理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确保“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2万元,下降1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18.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确保“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落实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工作及协调当地县、乡和村委会森林巡护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资产总额41.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06万元,固定资产15.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6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沾益管护分局2021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31920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