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300176801000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负责沾益区境内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组织实施辖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事故预防工作;上路巡逻检查,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和处罚当事人;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警卫和交通管制工作,先期处置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沾益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公安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防事故、优秩序、强服务,突出抓好事故预防、规范执法、智慧交警、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减量控大”等工作任务。大队充分发挥高速公路交巡警的职能作用,加大巡逻及整治力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为辖区高速公路创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370.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65.95万元对比,增加了204.14万元,增长了123.01%,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以及执法办案经费和高速公路科技管控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37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9万元,占总支出的43.2%;项目支出210.2万元,占总支出的56.8%。与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65.95万元对比,增加了204.14万元,增长了123.01%,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以及执法办案经费和高速公路科技管控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89万元。与2020年基本支出144.1万元对比,增加15.79万元,增长了10.96%,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以及执法办案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2万元。与2020年项目支出21.85万元对比,增加了188.35万元,增长862.01%,主要原因为用项目资金支付辅警工资及业务、办案等工作经费以及高速公路科技管控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65.95万元对比,增加204.14万元,123.01%,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以及执法办案经费和高速公路科技管控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辅警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案、业务装备购置支出和高速公路科技管控项目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5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用于支付民警的工资、保险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58万元,下降8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8万元,下降85.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工作任务所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5万元对比减少53.15万元,下降94.6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由项目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大队劳务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大队现所使用的办公用固定资产均为曲靖市沾益区公安局所有,故我大队无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2.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030300176801111
1-1.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决算表).xls
1-2.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绩效自评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