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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

  • 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沾区政发〔2018〕26号
  • 2018-05-21 10: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意见》(曲政发〔201738号)精神,进一步落实“马上办、踏实干”工作要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实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一起来,把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管理模式结合起来,把激发投资活力和加强监督管理统筹起来,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按照《曲靖市企业投资禁止准入类项目清单》(附件一)、《曲靖市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附件二)、《曲靖市企业投资核准准入类项目清单》(附件三)的规定,落实“非禁止即可行”原则,进一步放宽企业投资准入。通过实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的良好投资环境。

二、落实准入负面清单,放宽企业投资准入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使用非政府性资金或不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项目时,参照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

(一)禁止准入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建设。《曲靖市企业投资禁止准入类项目清单》、《曲靖市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禁止准入项目包括《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淘汰、禁止新建、扩建项目,以及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政府决定禁止投资的其他项目。对禁止准入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市场监督、公安消防、水务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二)核准准入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建设。《曲靖市企业投资核准准入类项目清单》中的核准准入项目包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规定的由国务院、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核准的项目。区投资管理部门要按照核准权限及时转报上级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核准。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三)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曲靖市企业投资禁止准入类项目清单》、《曲靖市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曲靖市企业投资核准准入类项目清单》以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系统性、全流程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完善服务,推动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简化项目手续审核内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增强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推动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三)加强监察,提高效能。完善效能监察和投诉制度,加强对重点审批岗位行政效能的网上实时监督,加大对审批窗口和行政机关内部效能的监察力度。

(四)动态管理,分类指导。区发展改革局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依法投资、依法建设、依法运营,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掌握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抓好执行落实。

附件:1.曲靖市企业投资禁止准入类项目清单

2.曲靖市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3.曲靖市企业投资核准准入类项目清单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185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曲靖市企业投资禁止准入类项目清单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一)农林业

1.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

2.滴水法松香生产工艺

3.农村传统老式炉灶炕

4.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

5.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采集

6.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原料林基地

7.种植前溴甲烷土壤熏蒸工艺

(二)煤炭

1.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2.单井井型低于9万吨/年规模的矿井

3.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确定的13类落后小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水水源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等区域重叠的煤矿

4.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采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20162019年)

5.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

6.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

7.6AMФM2.5PA3型煤用浮选机

8.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9.PG27型真空过滤机

10.X1型箱式压滤机

11.ZYZZY3型液压支架

12.木支架

13.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

(三)电力

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 10 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3.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

4.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四)石化化工

1.200 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2013年),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

2.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边远地区除外),平炉氧化法高锰酸钾,隔膜法烧碱(2015 年)生产装置,平炉法和大锅蒸发法硫化碱生产工艺,芒硝法硅酸钠(泡花碱)生产工艺

3.单台产能5000/年以下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黄磷生产装置,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2013 年),单线产能 3000 / 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生产装置,产能1万吨/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2015年),氨钠法及氰熔体氰化钠生产工艺

4.单线产能1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六偏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三氯化磷、3万吨/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5000/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5000/ 年以下湿法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装置

5.单线产能0.3万吨/年以下氰化钠(100%氰化钠)、1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钙、10万吨/年以下普通级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0.3 万吨/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2 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钡、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锶生产装置

6.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化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没有配套硫磺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没有配套建设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

7.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小包装(1公斤及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雷蒙机法生产农药粉剂,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装

8.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四氯化碳溶剂法制取氯化橡胶生产工艺,100 /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铁粉还原法工艺(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DSD ]2-氨基-4-甲基-5-氯苯磺酸[CLT]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H]三种产品暂缓执行)

9.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1.5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3亿只/年以下的天然胶乳安全套,橡胶硫化促进剂N-氧联二(12-亚乙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NOBS)和橡胶防老剂D生产装置

10.氯氟烃(CFCs)、含氢氯氟烃(HCFCs)、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产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以PFOA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涂料、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 3.8 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 2011 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 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32.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3.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 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六)有色金属

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

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3.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工艺装备

4.铝自焙电解槽及100KA及以下预焙槽(2011年)

5.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2011年)

6.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

7.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

8.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

9.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

10.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1.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

12.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13.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14.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

15.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

16.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17.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18.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19.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

20.独居石单一矿种开发项目

21.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

22.氨皂化稀土萃取分离工艺项目

23.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

24.矿石处理量50万吨/年以下的轻稀土矿山开发项目;1500 吨(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2013年)

25.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

26.1500/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 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

(七)黄金

1.混汞提金工艺

2.小氰化池浸工艺、土法冶炼工艺

3.无环保措施提取线路板中金、银、钯等贵重金属

(八)建材

1.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2012)、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

2.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3.无复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

4.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

5.1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建筑陶瓷砖、20万件/年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

6.建筑卫生陶瓷土窑、倒焰窑、多孔窑、煤烧明焰隧道窑、隔焰隧道窑、匣钵装卫生陶瓷隧道窑

7.建筑陶瓷砖成型用的摩擦压砖机

8.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

9.1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10.5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生产线;500 万平方米/年以下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100万卷/年以下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

11.石灰土立窑

12.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2011年)

13.普通挤砖机

14.SJ1580-3000双轴、单轴制砖搅拌机

15.SQP400500-700500双辊破碎机

16.1000型普通切条机

17.100吨以下盘转式压砖机

18.手工制作墙板生产线

19.简易移动式砼砌块成型机、附着式振动成型台

20.单班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块固定式成型机、单班1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成型机

21.人工浇筑、非机械成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工艺

22.真空加压法和气炼一步法石英玻璃生产工艺装备

23.6×600吨六面顶小型压机生产人造金刚石

24.手工切割加气混凝土生产线、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25.非烧结、非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

26.装饰石材矿山硐室爆破开采技术、吊索式大理石土拉

(九)医药

1.手工胶囊填充工艺

2.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

3.不符合GMP要求的安瓿拉丝灌封机

4.塔式重蒸馏水器

5.无净化设施的热风干燥箱

6.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生产装置

7.铁粉还原法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咖啡因装置

8.使用氯氟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抛射剂或分散剂的医药用品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十)机械

1.热处理铅浴炉

2.热处理氯化钡盐浴炉(高温氯化钡盐浴炉暂缓淘汰)

3.TQ60TQ80塔式起重机

4.QT16QT20QT25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

5.KJ1600/1220单筒提升绞机

6.3000千伏安以下普通棕刚玉冶炼炉

7.4000千伏安以下固定式棕刚玉冶炼炉

8.3000千伏安以下碳化硅冶炼炉

9.强制驱动式简易电梯

10.以氯氟烃(CFCs)作为膨胀剂的烟丝膨胀设备生产线

11.砂型铸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

12.焦炭炉熔化有色金属

13.砂型铸造油砂制芯

14.重质砖炉衬台车炉

15.中频发电机感应加热电源

16.燃煤火焰反射加热炉

17./锻件酸洗工艺

18.用重质耐火砖作为炉衬的热处理加热炉

19.位式交流接触器温度控制柜

20.插入电极式盐浴炉

21.动圈式和抽头式硅整流弧焊机

22.磁放大器式弧焊机

23.无法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冲床

24.粘土砂干型/芯铸造工艺

25.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2015年)

26.无芯工频感应电炉

(十一)轻工

1.单套10万吨/年以下的真空制盐装置、20万吨/年以下的湖盐和30万吨/年以下的北方海盐生产设施

2.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

3.年加工生皮能力5万标张牛皮、年加工蓝湿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以下的制革生产线

4.300/年以下的油墨生产总装置(利用高新技术、无污染的除外)

5.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

6.石灰法地池制浆设备(宣纸除外)

7.5.1万吨/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

8.单条3.4万吨/年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

9.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

10.幅宽在1.76 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

11.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分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

12.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和发泡剂的冰箱、冰柜、汽车空调器、工业商业用冷藏、制冷设备生产线

13.以氯氟烃(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聚乙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生产

14.四氯化碳(CTC)为清洗剂的生产工艺

15.以三氟三氯乙烷(CFC113)和甲基氯仿(TCA)为清洗剂和溶剂的生产工艺

16.脂肪酸法制叔胺工艺,发烟硫酸磺化工艺,搅拌釜式乙氧基化工艺

17.自行车盐浴焊接炉

18.印铁制罐行业中的锡焊工艺

19.燃煤和燃发生炉煤气的坩埚玻璃窑,直火式、无热风循环的玻璃退火炉

20.机械定时行列式制瓶机

21.生产能力12000/时以下的玻璃瓶啤酒灌装生产线

22.生产能力150/分钟以下(瓶容在250毫升及以下)的碳酸饮料生产线

23.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 吨以下浓缩、喷雾干燥等设施;200千克/小时以下的手动及半自动液体乳灌装设备

24.3万吨/年以下酒精生产线(废糖蜜制酒精除外)

25.3万吨/年以下味精生产装置

26.2万吨/年及以下柠檬酸生产装置

27.年处理10万吨以下、总干物收率97%以下的湿法玉米淀粉生产线

28.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生猪屠宰设备

29.猪、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艺

30.小麦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添加工艺

(十二)纺织

1.1字头成卷、梳棉、清花、并条、粗纱、细纱设备,1332 系列络筒机,1511型有梭织机,“1”字头整经、浆纱机等全部“1” 字头的纺纱织造设备

2.A512A513系列细纱机

3.B581B582型精纺细纱机,BC581BC582型粗纺细纱机,B591绒线细纱机,B601B601A型毛捻线机,BC272BC272B型粗梳毛纺梳毛机,B751型绒线成球机,B701A型绒线摇绞机,B250B311B311CB311CCZ)、B311CDJ)型精梳机,H112H112A 型毛分条整经机、H212型毛织机等毛纺织设备

4.90年以前生产、未经技术改造的各类国产毛纺细纱机

5.辊长1000毫米以下的皮辊轧花机,锯片片数在80以下的锯齿轧花机,压力吨位在400吨以下的皮棉打包机(不含160吨、200吨短绒棉花打包机)

6.ZD647ZD721型自动缫丝机,D101A型自动缫丝机,ZD681 型立缫机,DJ561型绢精纺机,K251K251A型丝织机等丝绸加工设备

7.Z114型小提花机

8.GE186型提花毛圈机

9.Z261型人造毛皮机

10.未经改造的74型染整设备

11.蒸汽加热敞开无密闭的印染平洗槽

12.R531型酸性粘胶纺丝机

13.2万吨/年及以下粘胶常规短纤维生产线

14.湿法氨纶生产工艺

15.二甲基甲酰胺(DMF)溶剂法氨纶及腈纶生产工艺

16.硝酸法腈纶常规纤维生产工艺及装置

17.常规聚酯(PET)间歇法聚合生产工艺及设备

18.常规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

19.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国产和使用年限超过20 年的进口印染前处理设备、拉幅和定形设备、圆网和平网印花机、连续染色机

20.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浴比大于110的棉及化纤间歇式染色设备

21.使用直流电机驱动的印染生产线

22.印染用铸铁结构的蒸箱和水洗设备,铸铁墙板无底蒸化机,汽蒸预热区短的L型退煮漂履带汽蒸箱

23.螺杆挤出机直径小于或等于90mm2000 /年以下的涤纶再生纺短纤维生产装置

(十三)印刷

1.全部铅排、铅印工艺

2.全部铅印机及相关辅机

3.照像制版机

4.ZD201ZD301型系列单字铸字机

5.TH1型自动铸条机、ZT102型系列铸条机

6.ZDK101型字模雕刻机

7.KMD101型字模刻刀磨床

8.AZP502 型半自动汉文手选铸排机、ZSY101型半自动汉文铸排机、TZP101型外文条字铸排机、ZZP101型汉文自动铸排机

9.QY4012QY404型系列电动铅印打样机,QYSH4012QY401DY401型手动式铅印打样机

10.YX01YX02YX03型系列压纸型机,HX01HX02HX03HX04型系列烘纸型机

11.PZB401型平铅版铸版机,YZB02YZB03YZB04YZB05YZB06YZB07型系列铅版铸版机

12.JB01型平铅版浇版机

13.RQ02RQ03RQ04型系列铅泵熔铅炉

14.BB01型刨版机,YGB02YGB03YGB04YGB05型圆铅版刮版机,YTB01型圆铅版镗版机,YJB02型圆铅版锯版机,YXB04YXB05YXB302型系列圆铅版修版机

15.P401P402型系列四开平压印刷机,P801P802P803P804型系列八开平压印刷机

16.PE802型双合页印刷机

17.TE102TE105TE108型系列全张自动二回转平台印刷机

18.TY201型对开单色一回转平台印刷机,TY401型四开单色一回转平台印刷机

19.TY4201型四开一回转双色印刷机

20.TT201TZ201DT201型对开手动续纸停回转平台印刷机

21.TT202 型对开自动停回转平台印刷机,TT402TT403TT405DT402 型四开自动停回转平台印刷机,TZ202 型对开半自动停回转平台印刷机,TZ401TZS401DT401 型四开半自动停回转平台印刷机

22.TR801型系列立式平台印刷机

23.LP1101LP1103 型系列平板纸全张单面轮转印刷机,LP1201型平板纸全张双面轮转印刷机,LP4201型平板纸四开双色轮转印刷机

24.LSB201880×1230毫米)及LS201LS204787×1092 毫米)型系列卷筒纸书刊转轮印刷机

25.LB203LB205LB403型卷筒纸报版轮转印刷机,LB2405LB4405型卷筒纸双层二组报版轮转印刷机,LBS201型卷筒纸书、报二用轮转印刷机

26.K.M.T型自动铸字排版机,PH-5型汉字排字机

27.球震打样制版机(DIA PRESS清刷机)

28.1985年前生产的手动照排机、国产制版照相机

29.离心涂布机

30.J1101系列全张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5000张及以下)

31.J2101PZ1920 系列对开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 张及以下),PZ1615 系列四开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张及以下),YPS1920系列双面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张及以下)

32.W1101型全张自动凹版印刷机、AJ401型卷筒纸单面四色凹版印刷机

33.DJ01型平装胶订联动机,PRD-01PRD-02型平装胶订联动机,DBT-01型平装有线订、包、烫联动机

34.溶剂型即涂覆膜机、承印物无法降解和回收的各类覆膜机

35.QZ101QZ201QZ301QZ401型切纸机

36.MD103A型磨刀机

(十四)民爆产品

1.密闭式包装型乳化炸药基质冷却机

2.密闭式包装型乳化炸药低温敏化机

3.小直径手工单头炸药装药机

4.轴承包覆在药剂中的混药、输送等炸药设备

5.起爆药干燥工序采用蒸汽烘房干燥的工艺

6.延期元件(体)制造工序采用手工装药的工艺

7.雷管装填、装配工序及工序间的传输无可靠防殉爆措施的工艺

8.导爆管制造工序加药装置无可靠防爆设施的生产线

9.危险作业场所未实现远程视频监视的工业炸药和工业雷管生产线

10.危险作业场所未实现远程视频监视的导爆索生产线

11.采用传统轮碾方式的炸药制药工艺

12.起爆药生产废水达不到《兵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火工药剂》(GB14470.2)要求排放的生产工艺

13.乳化器出药温度大于130℃的乳化工艺

14.小直径含水炸药装药效率低于 1200kg/h、小直径粉状炸药装药效率低于800kg/h的装药机

15.有固定操作人员的场所,噪声超过85分贝以上的炸药设备

16.全电阻极差大于 1.5Ω的电雷管(钢芯脚线长度 2m)生产技术(2013年)

17.装箱产品下线未实现生产数据在线采集、及时传输的生产线(2013年)

18.全电阻极差大于1.0Ω的电雷管(钢芯脚线长度 2m)生产工艺(2015年)

19.工序间无可靠防传爆措施的导爆索生产线(2013年)

20.制索工序无药量在线检测、自动联锁保护装置的导爆索生产线(2013年)

21.最大不发火电流小于 0.25A 的普通型电雷管生产工艺(2015年)

22.雷管装填工序未实现人机隔离的生产工艺(2015年)

23.雷管卡口、检查工序间需人工传送产品的生产工艺(2015年)

(十五)消防

1.火灾探测器手工插焊电子元器件生产工艺

(十六)其他

1.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2014年);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

2.含氰沉锌工艺

3.实体坝连岛技术

4.不符合国家现行城市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工业废物焚烧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工程技术标准以及设备标准的小型焚烧炉

二、落后产品

(一)石化化工

1.改性淀粉、改性纤维、多彩内墙 (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 O/W 型涂料)、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墙、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聚乙烯醇及其缩醛类内外墙(106107 涂料等)、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乙烯/ 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乳液)外墙涂料

2.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准的内墙、溶剂型木器、玩具、汽车、外墙涂料,含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三丁基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辛烷磺酸、红丹等有害物质的涂料

3.在还原条件下会裂解产生24种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非纺织品用的领域暂缓)、九种致癌性染料(用于与人体不直接接触的领域暂缓)

4.含苯类、苯酚、苯甲醛和二(三)氯甲烷的脱漆剂,立德粉,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焦油型)107胶,瘦肉精,多氯联苯(变压器油)

5.高毒农药产品:六六六、二溴乙烷、丁酰肼、敌枯双、除草醚、杀虫脒、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二溴氯丙烷、治螟磷(苏化 203)、磷胺、甘氟、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福美胂、福美甲胂及所有砷制剂、汞制剂、铅制剂、10%草甘膦水剂,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锌、苯线磷、地虫硫磷、磷化镁、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2011年)

6.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农药产品:氯丹、七氯、溴甲烷、滴滴涕、六氯苯、灭蚁灵、林丹、毒杀芬、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

7.软边结构自行车胎,以棉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输送带和以尼龙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 V 带,轮胎、自行车胎、摩托车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

(二)铁路

1.G60型、G17型罐车

2.P62型棚车

3.K13型矿石车

4.U60型水泥车

5.N16型、N17型平车

6.L17型粮食车

7.C62A型、C62B型敞车

8.轨道平车(载重40吨及以下)

(三)钢铁

1.热轧硅钢片

2.普通松弛级别的钢丝、钢绞线

3.热轧钢筋:牌号 HRB335HPB235

(四)有色金属

1.铜线杆(黑杆)

(五)建材

1.使用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玻纤增强水泥(GRC)空心条板

2.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和制品及其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

3.25A空腹钢窗

4.S-2型混凝土轨枕

5.一次冲洗用水量9升以上的便器

6.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

7.非机械生产中空玻璃,双层双框各类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窗

8.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芯材厚度在0.5mm以下);棉涤玻纤(高碱)网格复合胎基材料、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

9.石棉绒质离合器面片、合成火车闸瓦,石棉软木湿式离合器面片

(六)医药

1.铅锡软膏管、单层聚烯烃软膏管(肛肠、腔道给药除外)

2.安瓿灌装注射用无菌粉末

3.药用天然胶塞

4.非易折安瓿

5.输液用聚氯乙烯(PVC)软袋(不包括腹膜透析液、冲洗液用)

(七)机械

1.T100T100A推土机

2.ZP-IIZP-III干式喷浆机

3.WP-3挖掘机

4.0.35立方米以下的气动抓岩机

5.矿用钢丝绳冲击式钻机

6.БY-40石油钻机

7.直径1.98米水煤气发生炉

8.CER膜盒系列

9.热电偶(分度号LL-2LB-3EU-2EA-2CK

10.热电阻(分度号BABA2G

11.DDZ-I型电动单元组合仪表

12.GGP-01A型皮带秤

13.BLR-31型称重传感器

14.WFT-081辐射感温器

15.WDH-1EWDH-2E光电温度计,PY5型数字温度计

16.BC系列单波纹管差压计,LCH-511YCH-211LCH-311YCH-311LCH-211YCH-511型环称式差压计

17.EWC-01A型长图电子电位差计

18.XQWA型条形自动平衡指示仪

19.ZL3X-Y记录仪

20.DBU-521DBU-521C型液位变送器

21.YB系列(机座号63-355mm,额定电压660V及以下)、YBF系列(机座号63-160mm,额定电压380660V380/660V)、YBK系列(机座号 100-355mm,额定电压 380/660V660/1140V)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22.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DW10系列框架断路器

23.CJ8系列交流接触器

24.QC10QC12QC8系列起动器

25.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

26.以焦炭为燃料的有色金属熔炼炉

27.GGW系列中频无心感应熔炼炉

28.B型、BA型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系列

29.F型单级单吸耐腐蚀泵系列

30.JD型长轴深井泵

31.KDON-3200/3200型蓄冷器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KDON-1500/1500型蓄冷器(管式)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 KDON-1500/1500型管板式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KDON-6000/6600型蓄冷器流程空分设备

32.3W-0.9/7(环状阀)空气压缩机

33.C620CA630普通车床

34.C616C618C630C640C650普通车床(2015年)

35.X920键槽铣床

36.B665B665AB665-1牛头刨床

37.D6165D6185电火花成型机床

38.D5540电脉冲机床

39.J53-400J53-630J53-1000双盘摩擦压力机

40.Q11-1.6×1600剪板机

41.Q51汽车起重机

42.TD62型固定带式输送机

43.3吨直流架线式井下矿用电机车

44.A571单梁起重机

45.快速断路器:DS3-10DS3-30DS3-50100030005000A)、DS10-10DS10-20DS10-30100020003000A

46.SX系列箱式电阻炉

47.单相电度表:DD1DD5DD5-2DD5-6DD9DD10DD12DD14DD15DD17DD20DD28

48.SL7-30/10SL7-1600/10S7-30/10S7-1600/10 配电变压器

49.刀开关: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

50.GC型低压锅炉给水泵,DG270-140DG500-140DG375-185 锅炉给水泵

51.热动力式疏水阀:S15H-16S19-16S19-16CS49H-16S49-16CS19H-40S49H-40S19H-64S49H-64

52.固定炉排燃煤锅炉(双层固定炉排锅炉除外)

53.1-10/81-10/7型动力用往复式空气压缩机

54.8-18系列、9-27系列高压离心通风机

55.X52X62W 320×150升降台铣床

56.J31-250机械压力机

57.TD60TD62TD72型固定带式输送机

58.以未安装燃油量限制器(简称限油器)的单缸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农用运输车(指生产与销售)

59.E135二冲程中速柴油机(包括246缸三种机型),TY1100 型单缸立式水冷直喷式柴油机,165单缸卧式蒸发水冷、预燃室柴油机,4146柴油机

60.含汞开关和继电器

61.燃油助力车

62.低于国二排放的车用发动机

63.机动车制动用含石棉材料的摩擦片

(八)船舶

1.采用整体造船法建造的钢制运输船舶

2.不符合规范的改装船舶和已到报废期限的船舶

3.挂桨机船及其发动机

(九)轻工

1.汞电池(氧化汞原电池及电池组、锌汞电池)

2.开口式普通铅酸电池

3.含汞高于0.0001%的圆柱型碱锰电池

4.含汞高于0.0005%的扣式碱锰电池(2015年)

5.含镉高于0.002%的铅酸蓄电池(2013年)

6.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7.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

8.用于凹版印刷的苯胺油墨

9.进水口低于溢流口水面、上导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

10.铸铁截止阀

11.添加白砒、三氧化二锑、含铅、含氟、铬矿渣等辅助原玻璃配合料

12.半自动(卧式)工业用洗衣机

13.开启式四氯乙烯干洗机和普通封闭式四氯乙烯干洗机,分体式石油干洗机和普通封闭式石油干洗机

(十)消防

1.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简称1211灭火剂)

2.三氟一溴甲烷灭火剂(简称1301灭火剂)(原料及必要用途除外)

3.简易式1211灭火器

4.手提式1211灭火器

5.推车式1211灭火器

6.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

7.手提式酸碱灭火器

8.简易式1301灭火器(必要用途除外)

9.手提式1301灭火器(必要用途除外)

10.推车式1301灭火器(必要用途除外)

11.管网式1211灭火系统

12.悬挂式1211灭火系统

13.柜式1211灭火系统

14.管网式1301灭火系统(必要用途除外)

15.悬挂式1301灭火系统(必要用途除外)

16.柜式1301灭火系统(必要用途除外)

(十一)民爆产品

1.火雷管

2.导火索

3.铵梯炸药

4.纸壳雷管(2011年)

(十二)其他

1.619596972TF-3型防毒面具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11年是指应于2011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附件2

曲靖市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2.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
3.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
二、采矿业
1.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
  2.稀土勘查、开采、选矿
3.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三、制造业
(一)医药制造业
1.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
2.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二)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1.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核燃料生产
  (三)专用设备制造业
  1.武器弹药制造
  (四)其他制造业
1.象牙雕刻
2.虎骨加工
3.宣纸、墨锭生产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大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空中交通管制
  2.邮政公司、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六、批发和零售业

1.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社会调查
  2.中国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除外)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2.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的建设、经营
  2.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
十、教育
1.义务教育机构,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
  十一、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新闻机构
2.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
3.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
4.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
6.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
7.新闻网站、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
8.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商店
9.高尔夫球场、别墅的建设
  十二、其他行业
  1.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2.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
  3.色情业
十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投资协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3

曲靖市企业投资核准准入类项目清单

行业分类

子 项

范 围

管理权限

一、农林水利

(一)农业

1.涉及开荒的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水利工程

2.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

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

报国务院核准

4.跨州、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点水利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5.其余项目

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能源

(三)水电站

6.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项目

报国务院核准

7.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含)至300万千瓦(不含)的项目

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8.除国家核准项目外,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干流以外河流上建设的跨省项目

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与相邻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核准部门共同核准

9.其余项目

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州、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州、市项目由所涉州、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共同核准,对存在争议的项目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四)抽水蓄能电站

10.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定制的有关规划核准

(五)火电站

11.火电站(含自备电站)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燃煤燃气火电项目应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六)热电站(含自备电站)

12.抽凝式燃煤热电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13.农林生物质发电非供热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14.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其余热电项目

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七)风电站

15.风电站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核准

(八)核电站

16.核电站项目

报国务院核准

(九)电网工程

17.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

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1000千伏交流项目报国务院备案

18.不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划核准

19.跨州、市输电的22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

由所涉州、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共同核准

20.不涉及跨州、市的22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

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十)煤矿

21.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

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增年生产能力500万吨及以上的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国家规定禁止建设或列入淘汰退出范围的项目,不得核准

22.国家规划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和一般煤炭开发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国家规定禁止建设或列入淘汰退出范围的项目,不得核准

(十一)煤制燃料

23.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

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十二)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

24.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

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十三)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

25.新建(含异地扩建)项目

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其中新建接收储运能力300万吨及以上的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26.其余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十四)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

27.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

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

28.跨州、市输油管网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29.其余项目

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十五)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

30.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

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

31.跨州、市输气管网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2.其余项目

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十六)炼油

33.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核准。未列入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禁止建设

(十七)变性燃料乙醇

34.变性燃料乙醇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三、交通运输

(十八)新建(含增建)铁路

35.列入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中的项目,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

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36.未列入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已列入省级批准的有关规划中,企业投资建设的市域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支线铁路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37.地方城际铁路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核准,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38.其余企业投资、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十九)公路

39.高速公路网、普通国道网和省道网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级批准的有关规划核准

40.其余项目

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十)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

41.跨境项目

报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42.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中的项目,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

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43.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中的项目,其他企业投资的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44.其余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及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长江干线航道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

45.跨省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联合有关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批准的有关规划核准

46.跨州、市和省域内跨通航段河流的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批准的有关规划核准

47.其余项目

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十一)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

48.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核准

(二十二)集装箱专用码头

49.集装箱专用码头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核准

(二十三)内河航运

50.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核准

51.300吨以上(含300吨)的航道和通航建筑物项目、九大高原湖泊中的永久性航运基础设施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级批准的有关规划核准或联合有关省核准

52.其余项目

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十四)民航

53.新建运输机场项目

报国务院、中央军委核准

54.新建通用机场项目、扩建军民合用机场项目(增建跑道除外)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四、信息产业

(二十五)电信

55.国际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56.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以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

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五、原材料

(二十六)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

57.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十七)石化

58.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未列入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的项目,禁止建设

(二十八)煤化工

59.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核准

60.新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禁止建设

(二十九)稀土

61.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三十)黄金

62.黄金采选矿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六、机械制造

(三十一)汽车

63.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

报国务院核准

64.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

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65.其余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七、轻工

(三十二)烟草

66.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

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八、高新技术

(三十三)民用航空航天

67.干线支线飞机、6/9座及以上通用飞机和3吨及以上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

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68.6/9座及以下通用飞机和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九、城建

(三十四)城市快速轨道交通

69.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核准

(三十五)城市道路桥梁、隧道

70.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71.其他城建项目

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十、社会事业

(三十六)主题公园

72.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规划或实际总占地面积2000亩以上或规划或实际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

报国务院核准

73.其余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核准

(三十七)旅游

74.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核准

(三十八)其他社会事业

75.其他社会事业项目

按照隶属关系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省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实行核准或备案,涉及曲靖市域内的项目由市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核准

十一、外商投资

(三十九)外商投资项目

76.《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

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

77.《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78.前两项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一至十条所列项目

按照本目录第一至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境外投资

(四十)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

79.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

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四十一)前款规定之外的

80.欠款规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

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81.地方企业投资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

报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备注:(一)法律法规国务院、省政府决定需经批准方可建设的其他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批准。
(二)外商投资项目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