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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 沾办通〔2022〕24号
  • 2022-06-08 16:00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靖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

沾办通〔2022〕24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现将《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_2024年)》印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第18次常委会精神,着力解决辖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沾益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曲靖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结合沾益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曲靖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抓实、抓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工作目标。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有序推动辖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确保2022年底整治率达50%2023年底整治率达90%2024630日前基本完成存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二、整治内容

(一)流域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1.沾益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不完善问题还未彻底解决,6条道路未实现雨污分流,存在部分生活污水直排的现象;加上生态流量不足原因,导致南盘江金龙桥、西河铁路桥省级监控断面水质长期超标。

责任领导:孔令德

人:梅国稳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龙华街道、西平街道、金龙街道

整改时限:20246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立即启动城区污水管网错接乱接、混接等问题排查,全面摸清楚城区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28月底前)。(2)根据排查成果,科学制定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方案,编制改造方案可研报告(202212月底前)。(3)全力推进6条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汇宝路跨西河桥段污水管网连通工程、西河拦水坝工程建设,通过工程措施解决重点路段污水管网不完善和雨污混流问题,有效改善水体水质。(202212月底前完成6条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20233月底前启动项目建设;20225月底前启动汇宝路跨西河桥段污水管网连通工程,配合区水务局推进西河拦水坝工程建设)。(4)全力配合市级启动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全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进度安排逐步完善南盘江(沾益城区段)两岸截污管网建设(20226月配合市级启动南盘江综合治理项目)。(5)加强南盘江金龙桥、西河铁路桥省级监控断面水质日常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并及时预警(长期坚持)。

2.云南省第四监狱生活污水产生量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仍存在部分污水处理不规范问题。

责任领导:徐

人:吴啟飞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水务局,龙华街道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督促云南省第四监狱加强和规范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现有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正常运行。(2)督促云南省第四监狱在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基础上增建一套生活污水处理站,确保所有生活污水得到规范收集处理(202363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3)督促云南省第四监狱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

3.南盘江(沾益主城区段)两岸截污管网不完善,主河道存在14个污水直排口,七条支流(沾益主城区段)存在污水直排口36个,对南盘江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责任领导:孔令德

人:梅国稳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龙华街道、西平街道、金龙街道

整改时限:20246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全面排查南盘江沾益城区段主河道和七条支流排口,建立排口档案,制定排口整治方案,启动综合治理前期准备工作(20226月底前)。(2)配合市级启动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完善南盘江(沾益城区段)两岸截污管网,实施南盘江主城区段七条支流截污干管工程建设,消除污水直排口,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212月底前配合市级启动南盘江综合治理,启动区级七条支流综合治理;2024630日前完成南盘江及七条支流综合治理)。

4.乡镇(街道)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问题突出:多数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已建成大坡乡、德泽乡(桥头起村)、盘江镇、播乐乡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不规范,集镇管网不配套。花山街道、白水镇、炎方乡、菱角乡、德泽乡(乡政府片区)5个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污水尚未实现全面收集处理。

责任领导:孔令德

人:梅国稳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花山街道、白水镇、盘江镇、大坡乡、德泽乡、播乐乡、炎方乡、菱角乡

整改时限:20246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督促各乡镇街道建立污水处置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日常巡查检查机制,处置设施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上墙,全面加强已建成集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和维护(20221231日前)。(2)开展8个乡(镇、街道)集镇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实施集镇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提高集镇污水收集率(2022430日前完成花山街道、白水镇、德泽乡、菱角乡、炎方乡集镇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环评工作;531日前启动实施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铺设,2024331日前完成集镇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3)加快在建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项目建成完成验收后及时移交至乡镇进行运营维护,实现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2024630日前完成集镇污水项目验收及移交工作)。

5.工业园区城西片区仅建有400m3/日污水处理站,因落地企业增加,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不能满足发展需要。

责任领导:徐

人:董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全面摸排工业园区城西片区企业污水产、排情况,建立相关档案,研究论证扩建方案并完成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工作(20221231日前)。(2)积极筹措资金,结合实际情况扩建工业园区内城西片区污水处理站,确保满足片区实际发展需要(20231231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

(二)涉煤行业环境突出问题

6.曲煤集团两个焦化厂(105万吨、200万吨)、大为制氨、曲靖电厂4家企业配套储煤场在巩固提升建设中,目前已采取防范措施,存在扬尘污染风险。

责任领导:李

人:王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花山街道、白水镇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采取加盖防尘网、洒水降尘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2)督促企业积极推进储煤场改造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完成储煤场改造项目立项报备、工程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和评审及招标等工作(20221231日前)。(3)督促企业编制施工计划,倒排建设工期,快速推进项目工程建设,确保按时完成整改(20231231日前完成储煤场改造建设工作)。

7.煤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短板明显,5家重点煤化工企业建设时都没有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物的收集、治理设施。

责任领导:徐

人:吴啟飞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工信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及时召开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2022430日前)。(2)督促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云南大为恒远化工有限公司、云南飞虎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珠江实业有限公司5家重点企业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配套建设、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设施并投入使用(5家公司20221031日前完成治理方案制定工作,2023331日前启动招投标工作,20231231日前投入使用)。

8.曲靖沾益区金恒经贸有限公司煤焦油上下料区地面没有硬化,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没有规范化的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收集池容量不能满足要求。

责任领导:徐

人:吴啟飞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

整改时限:2022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对煤焦油上、下料区域地面进行硬化,建立厂区巡查、检查规范和制度,加强管理维护,发现跑冒滴漏及时维修处理。(2)督促企业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围堰区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3)论证、扩建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初期雨水收集池满足要求。

(三)固体废物环境突出问题

9.建成区范围内,无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场等终端处理设施,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不完善,没有进行综合利用,在城区周边随意倾倒、堆放现象突出。

责任领导:孔令德

人:吴永飞

牵头单位: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西平街道、龙华街道、金龙街道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积极筹措资金建设建筑垃圾终端处理回收再利用设施,完善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2)强化巡查检查,发现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及时制止、查处。

10.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终端处理等收运处置体系及设施不完善。

责任领导:孔令德

人:吴永飞

牵头单位: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西平街道、龙华街道、金龙街道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积极筹措资金或引入社会资本,建设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完善收集、运输系统。(2)强化巡查检查,发现随意倾倒、堆放餐厨垃圾的及时制止、查处。

11.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集镇集中处置场所(填埋场、垃圾焚烧炉)建设、管理不规范,花山街道、白水镇、菱角乡、德泽乡4个乡(镇、街道)采用简易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工艺不达标;盘江镇、大坡乡、炎方乡、播乐乡4个乡(镇)垃圾焚烧厂管理运行不规范。

责任领导:孔令德

人:梅国稳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花山街道、白水镇、盘江镇、大坡乡、德泽乡、播乐乡、炎方乡、菱角乡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各乡(镇)、街道建立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和日常巡查检查机制,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上墙并抓好落实(2022630日前)。(2)通过提升改造工程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集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及清运设施的建设、管理,实现集镇及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20221231日完成8个集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项目选址、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方案;2023630日前完成集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完成提升改造,20231231日完成验收及移交工作)。

(四)工业企业环境突出问题(12个)

1223.工业企业环境突出问题涉及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沾益茂盛制管厂、沾益区兴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云南旺东色母料有限公司、曲靖市澳蓝商贸有限公司、云南万方防腐有限公司、沾益区田园新型环保砖厂、曲靖市沾益区翔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友善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滇溢圆食品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益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沾益区泽旺公司魔芋加工厂共12家企业。其中4家企业存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家企业未组织验收;6家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完善问题。

责任领导:徐

人:吴啟飞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工信局

整改时限:2022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依法完善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申领等工作。(2)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完善雨污分流系统。

(五)畜禽养殖业环境突出问题

24.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老化,不规范,与养殖规模不配套,没有严格落实资源化利用措施。

责任领导:刘晋州

人:沈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2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研究制定《曲靖市沾益区畜禽养殖业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启动专项整治行动(20223月底以前)。(2)组织排查组对辖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全覆盖实地排查,重点排查手续是否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到位、粪污尸体等废弃物处理是否规范及相关管理台账建设情况,并按照一场(户)一策原则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措施(2022630日前)。(3)指导企业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有关整改措施(20221231日前完成整改)。(4)加强对养殖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专项行动开展查缺补漏和巩固提升,确保畜禽养殖业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20221231日前)。

(六)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突出问题

25.部分乡镇街道存在秸秆焚烧问题,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责任领导:徐

人:吴啟飞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2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对市污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秸秆焚烧火点提醒函列出的火点坐标进行全面比对分析,准确掌握全区秸秆焚烧火点分布的客观情况及地域特点。(2)研究建立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机制,并根据上级卫星监测情况实时开展预警、处置,有效降低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七)其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26.全区2500余个餐饮单位,城区1400余餐饮单位,点多面广,部分餐饮单位基础设施陈旧,油烟净化装置不规范,油烟排放不规范。

责任领导:符世伟

人:罗正清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36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及时制定沾益区餐饮油烟治理方案并督促新开办餐饮单位规范安装、使用餐饮油烟净化装置(2022630日前)。(2)全面排查城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情况(20221231前)。(3)根据排查结果,督促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完成规范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完成整改(2023630前)。

27.工业园区花山片区南片区未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未能满足企业发展要求。

责任领导:徐

人:董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花山街道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科学论证、制定工业园区内花山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并完成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可研、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20221231日前)。(2)争取、筹集资金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在202312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20231231日前)。

28.工业园区花山、城西两片区公建区域初期雨水收集池及管网未建设。

责任领导:徐

人:董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结合花山、城西两片区实际情况科学论证、拟定建设方案,并完成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可研、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20221231日前)。(2)争取、筹集资金积极推进公建区域初期雨水收集池及相关收集管网建设,切实化解两片区现存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20231231日前)。

29.工业园区还没有集中式固体废物处置场所。

责任领导:徐

人:董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投资促进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工业园区城西渣场(原瑞昌饲料有限公司青山磷石膏堆场)纳入工业园区,并按照工业固废集中式处置场所进行规范运营和管理。(2)加强对工业园区现有企业自建渣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规范运营、管理自建渣场,确保渣场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3)在招商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标准,认真落实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提出的措施要求,对于固废产生量大且不能自行处置或利用的企业,通过限制项目落户园区、配套自建固废处置场所等措施有效解决园区固废污染问题。

30.废旧物资收购行业门槛低,在选址布局、建设运营方面缺少统一规范的管理,存在散、小、乱、污问题。

责任领导:李

人: 陶林彦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曲靖市沾益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规划》,通过招商引资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专业市场,加强集散市场基础设施和环境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废旧物资收购行业散、小、乱、污问题(20221231日前编制完成《曲靖市沾益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规划》;2023630日前完成专业市场招商引资工作;20231231日前完成专业市场建设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整改合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部门和属地职责,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强与牵头单位的协作,形成整改合力,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推动问题整改。

(二)定期梳理总结,按时报送进展。各牵头单位要定期梳理总结工作进展,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如实向区级分管责任领导报告整改情况,每月20日前按时、按要求向市直牵头单位书面报送工作进展,同时抄送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三)强化督查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督促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落实整治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政策解读:《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