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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 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 2023-11-13 14:42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 矿产、 森林、 草原、 湿地、 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 法规, 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 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 专项调查和监测。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指导各乡( 镇、 街道)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 权籍调查、 不动产测绘、 争议调处、 成果应用的制度、 标准、 规范。 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 整理、共享、 汇交管理等。

四、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 负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拟订考核标准。 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 出让、 租赁、 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 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 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 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 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 分区规划, 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 评估和预警体系。 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 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 生活、 生态空间布局。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 承担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 市政府、 区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 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 承担中心城市的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 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 建设时序、 范围、 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 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 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负责规划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土地整理复垦、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 负责耕地数量、 质量、 生态保护。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 区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 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 详查、 排查。 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 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矿产地储备、 压覆矿产资源管理。 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 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 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 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 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指导全区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五、根据区委、 区政府授权, 对乡( 镇、 街道) 政府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 市委、 市政府以及区委、 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 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进行督查。 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指导乡( 镇、 街道) 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区委、 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 强化统筹设计, 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办公地址:曲靖市沾益区望海新区湖西路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874-3055939

负责人姓名:张永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