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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2020-08-17 14:58

监督索引号53030300549901000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曲靖市沾益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有关城市、城镇管理和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编制曲靖市沾益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城市、城镇管理和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容景观、城管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系统科研经费的编制、申报和管理;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城市、城镇管理和城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曲靖市沾益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研究部署曲靖市沾益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城市、城镇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协助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负责曲靖市沾益区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承担曲靖市沾益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城市、城镇容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人行道、建筑物外立面、机动车辆、施工场地、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公共设施、公共场所、路灯、亮化等容貌的监督管理;拟定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6、承担推进曲靖市沾益区行政管辖范围内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7、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沾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批复》(曲政复〔2015〕64 号)精神,承担曲靖市沾益区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游丧等防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9)行使临时占道许可职责。负责建筑施工临时占道、经营性占道、经营性临街雨蓬、车辆临时停放、直接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的广告牌、霓虹灯设施、新开车辆通道口审批及其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方面的许可事项。

(10)行使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职责。负责范围:布标,批准期限 20 日以内;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绿地、空间、水域、交通工具、公共设施、空飘物等载体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及牌匾设施,包括霓虹灯、灯箱、橱窗、标识牌、电子显示牌(屏)、公告栏、宣传栏、阅报栏、画廊、指示牌、实物造型、招牌、标语、彩旗、条幅等户外广告方面的许可事项。

8、承办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推进智慧城管项目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快智慧城管项目建设步伐。按照住建部的要求,沾益智慧城管平台在建立了标准的9大子系统基础之上,结合自身特色,创新模式,拓展了综合执法、建筑施工运输管理、行政审批、智慧环卫综合管理、信用管理等8大业务子系统,实现智慧城管资源全方位管控。

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安装“智慧城管”APP,截至目前,“智慧城管”APP用户已达529人,覆盖城区街道、区级部门。2019年,通过智慧城管系统平台,单位内部实现派件33599件,有效办理率99.79%;职能职责部门实现派件4568件,有效办理率62.15%。建立健全智慧城管系统平台工作考核和问责机制,建立平台值班长制度、坐席员制度等。起草《曲靖市沾益区智慧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3月5日印发。

同时,深入推进“智慧城管”与创文工作有机结合。由区创文办于2019年7月5日印发《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智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智慧城管”平台调度作用,压实创文工作责任,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智慧城管平台+智慧创文平台+智慧督查平台”四合一的创文指挥调度体系,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2.深入开展“强转树”行动,树立城市管理队伍良好形象

以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规范党内活动,保证基层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一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学习向质量提升,采取集中组织学习、个人自学与“掌心党建”每日一学等方式,不仅培育浓厚的学习氛围,还要不断优化党员知识结构,把知识转化为能力,把能力提升为智慧。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局各级文件和讲话精神,始终用上级决策指示统一认识、指导工作,全年共组织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讲话精神20余次。通过案例教学、专题讲解等形式,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局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截至目前,共组织培训学习40余次,培训人员4600余人次。二是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组织警示教育党课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压实领导责任,坚持从思想上深层祛恶,从政治上划清界限,从作风上挖根除弊,优化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政治生态环境,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讲政治守规矩守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主题教育上来,坚持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努力成为一名合格党员。三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聚焦影响城市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践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理念,继续推进“721”工作法,切实增强为民便民亲民意识,主动对接街道、社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3.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制化建设

通过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推行“律师驻队”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一是建立城管执法案卷会审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齐全,行政执法案卷内容体现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平台案件录入率达到100%,每份案卷实现全程留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已完成行政案件会审996件。二是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评查标准。通过对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情况以及信息上报情况进行考核,对执法案卷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和自由裁量权等进行审查,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队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监管。三是持续推进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执法中队办公条件、执法装备、执法水平全面提档升级。同时,建立执法队员定位平台,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时留痕,实现可回溯管理,以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倒逼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以智慧城管平台为基础,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全部进入综合执法系统进行审批,对法律适用不当、处罚金额裁量不准确、执法流程不规范及违法事实不明确等行为进行线上监督,防止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包庇纵容、处罚偏失等问题,确保城市综合管理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执法规范。截至目前,综合执法系统已审批办结行政处罚一般案件832起,简易案件519起。

4.创新执法理念,深入推进精细化、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

一是按照《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沾办通〔2018〕116号)要求,在城区内坚持网格化管理,从机构设置、工作范围及职责、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制定完善街道、社区、居民参与机制。

二是进一步规范“门前五包”责任制内容、责任牌样式和责任制上墙,全面开展“门前五包”更换工作及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长效开展,上墙商铺“门前五包”责任牌4000余份;根据路名更换情况,更新在城区范围内设立的10块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监督牌信息,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加强综合协作,强化监督手段,实施科学管理,进一步压实城市管理责任,推动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对城区路段进行分级分类,建立定人、定区域、定责任、定奖惩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制定相应考核标准,并将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

5.优化环卫作业模式,推进环卫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深化城区道路机械化深度保洁,确保主干道和公共场所机械化保洁率达90%以上;采取错时作业的方式,根据不同的时令,节气以及天气的变化,调整清扫时间、机扫车出车线路及出车数量;不断优化环卫作业人员年龄结构,提高机扫覆盖率。实行水泥和沥青入城道路环卫清扫向外延伸2公里作业,在320国道(小河底底铁路桥至鹏浩修理厂)、龙华西路(上阁楼至烟叶站)、龙华西路(上阁楼至玉林社区)、龙华东路(肖金河路口至南江搅拌站)、沾潦路(约20米硬化道路)延伸约48120平方米清扫面积;同时,将太昌路、龙凤路纳入环卫清扫保洁范围。

二是优化垃圾容器配置和清运路线,提高垃圾清运效率。完成对85只公益垃圾箱体、2只个体户所有垃圾箱体翻新修缮工作;每天分3个时段(上午8:00至11:30,中午13:20至16:20,晚上18:30至22:00)采用垃圾压缩车对城区所有商铺和住户需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沿街各商铺和住户在听到垃圾收集音乐提示后,均可以将生活垃圾自行投放到垃圾压缩车内。目前,沾益城区日清运垃圾量90余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是加强公厕管理。环卫直管18座直管公厕已按要求配置洗手液、厕纸,并对所有厕位进行编号,实施精准考核。排查城区公厕情况,形成《曲靖市沾益区城区公厕现状统计表》,报请区创文办督促其他公厕产权单位加强公厕管理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创文工作要求,在所有实地测评点位及周边公共厕所、公共区域配置分类垃圾投放设施,共设置垃圾箱体约246处,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和垃圾箱体清洗整洁。

起草《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曲靖市沾益区城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0月23日印发实施。

按照《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沾区政办发〔2019〕139号)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实地深入龙腾源、云珠苑2个小区与负责人对接核实基本情况,并制订宣传手册、宣传单页等资料,目前,已完成分类垃圾投放设施设置和垃圾清运车改装,正式启动龙腾源、云珠苑2个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按照《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城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沾区政办发〔2019〕140号)要求,起草《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工作的通知》并报请区创文办印发,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或生活垃圾分类亭)配备工作。同时,自行制作、印发6000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分发到各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2019年已累计在城区主次干道增设配置240升保洁桶88只,120升保洁桶56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3.曲靖市沾益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为新调入副局长。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46辆,在编实有车辆4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808.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8.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是创文明城市的第二年,创文资金投入量增多、智慧城管平台的推进。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81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56万元,占总支出的29.6%;项目支出1984万元,占总支出的7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5.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是创文明城市的第二年,创文资金投入量增多、智慧城管平台的推进。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4.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7.5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是创文明城市的第二年,创文资金投入量增多、智慧城管平台的推进。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环卫和清扫保洁项目支出800万元,深化城区道路机械化深度保洁,确保主干道和公共场所机械化保洁率达90%以上;优化清运路线,提高垃圾清运效率城区垃圾达到日产日清。;

2、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项目支出700万元,完成城市建成区55条干道的规范管理。大力推进智慧城管项目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3、公厕新建改建项目支出34万元。完成城市公厕新建3座,改建2座。

4、垃圾处理项目支出280万元。日处理垃圾量达90余吨,垃圾无害化处理达100%。

5、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支出170万元。优化垃圾容器配置,加强公厕管理;完成对85只公益垃圾箱体、2只个体户所有垃圾箱体翻新修缮工作;累计在城区主次干道增设配置240升保洁桶88只,120升保洁桶56只;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8.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3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智慧城管项目及创文工作的推进。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4%。主要用于协勤人员工资。其中: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9万元,占一般公共拨款支出的0.2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费7.29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2311.27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82%,其中: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公厕新建,创文工作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0万元,用于垃圾处理费。

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51.27万元,用于职工工资发放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清扫清运人员工资发放,垃圾处理费、公厕新建改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8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8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6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都在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都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万元,占94.64%;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占5.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主要用于垃圾清扫清运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印刷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1844.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9.19万元,固定资产1031.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0.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59.16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44.27

799.19

1031.1

82.87

670.93


277.3



13.9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9.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也是“做事”的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03005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