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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
  • 2020-08-17 17:41

监督索引号53030300131501000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双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全民普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和会同人民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4、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承担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本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和警务督察工作。

10、承办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管理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公证工作,指导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和队伍建设工作,并负责全区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年度考核注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71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3.78万元,占总收入的97.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万元,占总收入的2.53%。与上年对比减少66.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政府绩效缓发及其他收入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2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08万元,占总支出的87.78%;项目支出88.25万元,占总支出的12.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政府绩效缓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4.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政府绩效缓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未完工,2020年继续该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社区矫正经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支出。

2.其他司法支出61.25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业务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7%。与上年对比减少31.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政府绩效缓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6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及各种办案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完成预算的9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预算的9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预算的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45万元,下降17.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2万元,下降20.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3万元,下降13.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4万元,占49.24%;公务接待费支出6.02万元,占50.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资产总额492.74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5752万元,固定资产448.16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1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721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2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92.7441

44.5752

448.1681

396.1822

1.76


50.2259



0.00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3001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