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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沾益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沾益区委政法委
  • 2019-08-22 10:16

监督索引号53030300121601000

中共沾益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沾益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各部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组织和指导全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3.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4.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中共沾益区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有政治部、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综治科、维稳科、法学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的日益凸显,政法工作任务也日渐加重,2018年,全区政法工作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抓好平安沾益建设、法治沾益建设、政法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为全区深化改革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8年,主要开展了提高司法质量促进司法公正、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公民、案件评查协调工作、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涉法涉诉信访救助、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表彰奖励综治维稳优秀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维护等二十余项专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区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2)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7)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8)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9)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485.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50万元,占总收入的88.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6万元,占总收入的11.53%。2018年度总收入485.50万元比2017年总收入429.15万元增加56.35 万元,上升13.13 %,主要原因是新增部分2018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上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48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10万元,占总支出的88.41%;项目支出56万元,占总支出的 11.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66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未拨。
(一)基本支出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用于保障区委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82万元,比2017年减少主要原因2018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未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为完成全区政法、综治、维稳、依法治区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比2017年的15.6万元减少了15.6万元,下降了100%,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业务经费在2018年度暂未拨出,于2019年度拨出。具体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案件协调工作、全区政法大宣传工作、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表彰奖励综治维稳优秀乡镇、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公民、提高司法质量促进公正司法工作、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沾益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级信息化平台维护、法治沾益建设、保障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区、构建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国家司法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全区平安创建工程等具体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1%,2017年度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76万元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减少了65.66万元,下降了13.32%,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未拨入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开展行政运行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45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2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数6.45万元的49.6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减少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的4.19万元减少0.99万元,下降2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的0.94万元减少0.94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的3.25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1.5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减少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全市政法、综治、维稳、依法治市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区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72万元,与上年335.64万元对比减少330.63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工资福利、公务用车运行等所有经费,2018年没有包含工资福利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委政法委部门资产总额51.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73万元,固定资产10.98万元,(资产清查政法委盘盈资产5.04万元,车辆资金挂账25万,610办盘盈资产1.64万元,车辆资金挂账6.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其中610办1辆),账面原值31.99万元(其中610办1辆车账面原值为6.9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11.6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1.08

37.73

10.98




10.98




2.3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区委政法委年度决算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3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