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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 沾益区纪委区监委
  • 2019-08-21 12:15

监督索引号53030300122301000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六个一”活动。一是结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一期学习监察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讲座;二是组织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开展了包括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知识、监察法知识的闭卷测试;三是结合市纪委下发的2018年研究课题,组织人员就净化优化全区政治生态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全市纪检监察学术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四是于2018年5月15日组织区纪委监委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及部分区直单位负责人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行了专题研讨;五是于2018年4月23日举行了沾益区纪检监察系统“新时代·新本领·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来诠释”演讲比赛,评出了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六是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下发了《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委 曲靖市沾益区监委2018年调研工作要点》,评比了14篇理论文章和调研文章,并上报市纪委在全市进行评比。

2.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确定的监察体制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于2018年1月完成了区检察院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等涉改三部门人员转隶进驻,撤销了区监察局。1月19日,区人代会产生了区监察委员会,选举了区监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了区监委副主任、委员,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内设16个机构,同时完成了转隶部门资产划转以及涉改人员党组织等关系的转接工作,建立了区监察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现了机构整合、人员融合、情感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了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领导干部下乡、外出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制定了《曲靖市沾益区纠正“四风”实施办法》,加强领导干部外出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今年以来,对36名因(公)私出国(境)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受理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32人次。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牵头组织成立三个督查组,对31个区直单位8个乡(镇、街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发放津补贴及奖金、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以及完成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茶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督促整改问题120余个。

4.拍摄廉政教育专题片。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积极组织拍摄了2部廉政教育专题片,其中,组织拍摄了《沾益督办——马上就办》廉政教育专题片,在曲靖电视台“珠源清风”栏目播出;组织拍摄了《“阳光信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廉政专题片,在省电视台党风廉政建设栏目播出。

5.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制定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坚持示范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积极打造了沾益广厦房地产有限公司、龙华街道庄家湾社区、望海小学等廉政文化示范点。

6.完善巡察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政治巡察、专项巡察。加强巡察制度建设,印发《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的规定》《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等文件,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抽调92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与巡察。抓实巡察动员培训和巡前相关情况收集研判,做足巡察“功课”,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在巡察组中成立临时党支部,组织开展日常学习、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今年以来,采取“一拖二”、交叉巡察、“回头看”方式,共开展政治巡察2轮、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巡察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轮,巡察党组织30个,共发现问题273个,问题线索29件,提出意见建议280条。加强巡察发现问题反馈和整改工作,原汁原味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整改台账,定期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做到不整改不销号。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分类处置。2018年,区委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29件,初步核实10件,谈话函询19件,谈话提醒17人,问责10人,立案审查2件,党纪处分2人。

7.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了《曲靖市沾益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立全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从派驻纪检组、相关行业部门抽调12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区43个贫困村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扶贫项目管理、扶贫资金使用、干部作风等情况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截至目前,共下发督查通报10期,通报单位9个、村委会43个,督促整改问题152个。开展纪检干部“听音”活动,每月组织纪检干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走访,倾听贫困户“声音”,从中发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利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2055件,办结2054件,满意率达98.4%。深入贯彻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收集、排查、处置力度,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快查快办制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行为。2018年以来,全区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7件,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9件,初步核实27件,立案审查12件,党纪处分26人,问责69人。

8.开展“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制定了《曲靖市沾益区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在全区开展“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每月组织人员对乡(镇、街道)、区直单位、窗口服务部门的纪律作风情况开展明察暗访。2018年以来,共开展作风纪律督查12次,下发通报7期,通报单位51家、干部73人,约谈干部12人。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办理,采取登记报备、纳入乡规民约、组织承诺活动等方式倡导从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8名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酒席被查处。大力弘扬“马上办、踏实干”的作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鼓励干部职工大胆履职、狠抓落实,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制定了《曲靖市沾益区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核查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严厉打击诬告陷害,抓乱举报、诬告陷害的典型。积极参与区委大督查工作,区纪委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督查,特别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区纪委牵头成立创文督查问责工作组,按照“一周一督查一通报”的要求,对创文工作开展了11轮督查,督促整改问题1235个,约谈领导干部28人,问责领导干部2人。

9.开展烤烟合同分配和收购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区纪委区监委、区烟草专卖局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采取听、问、查、访等形式,于2018年5月23日至25日、7月9日至13日、9月5日至7日对9个栽烟乡(镇、街道)的烤烟种植收购计划分配及清塘点棵、烤烟合同管理、烤烟收购工作纪律开展了专项督查,及时通报了发现的问题。

10.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抓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学习计划,坚持一周一学、一月一讲、一季度一测评。截至目前,组织集中学习40余次,举办纪检监察“微课堂”11期,组织知识测试4次、道德讲堂1期。组织178人次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纪委监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制定了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申报创建了省级文明单位。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成立3个党支部、6个党小组,积极发展党员,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1个机关党员活动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27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2. 24万元,占总收入的98.42%;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1.58%;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9.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2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66万元,占总支出的92.48%;项目支出91.44万元,占总支出的7.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37.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3.27万元。与上年对比1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64,主要原因分析全年没有项目支出,今年增加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共开展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第六轮巡察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巡察、第七轮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组织召开4次巡察业务培训会,从有关单位抽调77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为巡察提供人才保障。区委召开四次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区委“五人小组”专题会议4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8次会议安排部署巡查工作。组织18个巡察组队22个区直单位,8个乡镇,21个行政村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202个,问题线索30件,召开21次专题反馈会议,反馈问题202个,提出意见建议215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6%。与上年对比增加117.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五险一金、培训、会议、差旅费、维修费的支出及职能职责工作运行保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68万元,支出决算为21.6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84万元,完成预算的9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4万元,占77.68%;公务接待费支出4.78万元,占22.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8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业务及案件查办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业务及案件查办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成立专项工作项目,经费支出单独统计。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要用于会议、全区各项工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业务及案件查办等相关工作的运行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658.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4.00万元,固定资产304.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3项,账面原值26.8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58.67

354.00

304.67


167.00


137.6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030300122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