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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区信访局
  • 2019-08-20 16:26

监督索引号53030300131101000

曲靖市沾益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沾益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沾益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沾益区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到区委、区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曲靖市沾益区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市信访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沾益到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1批1人次;到省集体上访1批7人次,与去年25批58人次相比,批次下降80%,人次下降87.9%;到市集体访14批227人次,与去年同期27批585人次相比,批次下降48%,人次下降61%;

到区集体访103批1715人次,与去年同期176批3287人次相比,批次下降41%,人次下降47.8%。

区委书记、区长大接访区委书记、区长接访日接待群众11次,接待群众205批1029人次,已化解195件,化解率95.1%。视频接访14批40人次,化解14批,化解率100%。所有信访事项均做到了应录尽录,受理、答复100%。上级交办、领导批示件、案字件、回报件办结率100%。

总体来看,今年以来的信访总量有所下降,保持了平稳的发展态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沾益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沾益区信访局

2.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无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沾益区信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沾益区信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下降102.44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2018年信访形势好转,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沾益区信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5万元,占总支出的88.86%;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11.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下降102.44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2018年信访形势好转,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沾益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5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34.44万元同比下降84%,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沾益区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为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在2017年列为基本支出。沾益区信访局维稳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三方面:一是根据重要会议活动、重要赛事活动等派驻工作组所产生的费用;二是协调到上级部门开展信访维稳劝返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三是召集相关单位、部门、接访信访人研究处理信访事项所产生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沾益区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6%。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沾益区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减少1万元,增下降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下降0.1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报废,后使用区扶贫办公务用车,未办理公车交接手续,车辆所产生费用未列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8年信访维稳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沾益区信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5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59%,主要原因为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在2017年列为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沾益区信访局资产总额3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0.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62万元,下降50.4%。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08

0


0

0

0

30.0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03030013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