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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9-08-19 11:37

监督索引号53030300232701000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沾益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2、拟定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编制的森林资源经营方案进行审核,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森林分类经营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建设;指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资源管理;指导监督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的凭证采伐和凭证运输;组织指导全县的林地、林政管理,依法依规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的流转及开发利用。

5、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6、管理国家、省级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类型区;组织建立县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依法培育和保护利用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

7、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天保工程林管员、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指导林区治安工作,维护林区稳定安全。

8、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9、组织实施全县节能改灶,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0、管理林业科技,组织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申报、推广、应用;指导全县林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

1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和工会、团组织、女工委活动等党群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开展勤政廉洁和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对全县林业执法人员的管理、考核及证件的审验发放等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共争取国家、省、市、区林业建设资金5571.25万元。完成各类营造林3.48万亩。组织义务植树24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130万株。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00台,节能改灶1000眼。完成通道绿化75公里。完成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191万亩,完成楚雄腮扁叶蜂防治4000亩,完成全年苗木、穗条、木材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办理工程项目使用林地21件,查处各类涉林案件541件,办结信访件14件;复评省级林业龙头企业6家;完成林业贴息173.8万元;完成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调整,对174.96万亩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实施了生态效益补偿,兑现补偿资金2535.63万元;完成全区林地变更调查和森林督查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海峰湿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西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下属包括一个二级预算行政单位--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一个其他事业单位--曲靖市沾益区九龙山苗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2018年度收入合计330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1.54万元,占总收入的97.9%;其他收入70万元,占总收入的2.1%。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13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5.7万元,占总支出的54.4%;项目支出1885.29万元,占总支出的45.6%。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节支开流,公用经费支出压缩;跨年度项目支付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节支开流,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5.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跨年度实施项目,按项目管理要求支付项目款。具体项目开支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149.18万元、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67.5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463万元、创森建设125万元、造林补贴项目330.39万元、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44.01万元、省级林业发展资金项目14.5万元、林木良种补贴项目8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65.46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0万元、林业产业化5.07万元、其他林业支出160万元、森林火灾保险23.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跨年度实施项目本年支付项目款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2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支出19.72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89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天保森林管护149.18万元、天保社会保险补助支出67万元、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67.5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463万元、创森建设125万元、其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0.5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62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26.86万元;

5.农林水支出231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69.89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516.62万元、森林培育476.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65.46万元、动植物保护50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11.87万元、林业产业化5.07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57.36万元、其他林业支出16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68万元;

6.其他支出1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5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的9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4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3万元,下降3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万元,下降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万元,下降2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在保障政策工作开展的前提下,从源头上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万元,占0.4%;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与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调查规划、检查验收及林业生产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1.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开流节支,减少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4.91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2.64万元、电费2.85万元、邮电费4.52万元、差旅费22.87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6.6万元、培训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101.35万元、专用燃料费88.86万元、劳务费256.9万元、委托业务费40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资产总额3224.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77.89万元,固定资产1447.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9.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1.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9.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24.65

1677.89

1447.64

908.24

115.5

423.9

99.1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7.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本单位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303002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