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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8-15 16:27

监督索引号53030304041401000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 市、区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 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办法和措施,经批准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违法直销、传销、侵权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9、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产(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负责宣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储备食盐管理办法安排食盐批发企业妥善保管储备食盐。负责盐产品碘剂、添加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管工作。负责盐业市场监

督检查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推进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8、完成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 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化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等制度,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

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

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

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药品药械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

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

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

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

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

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 理;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曲靖市沾

益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曲靖市沾益区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靖市沾益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

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5).与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

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6).与曲靖市沾益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并指导实施企业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核发、变更、注销工作;承担指导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工作。

(7).与曲靖市沾益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沾益区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商事制度改革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实施“多证合一”、企业简易注销等系列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企业、个体户在2017年基础上再增长8%。

2.企业信息公示

完成全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息公示工作,企业、个体工商户公示率不低于85.76%、72.92%,强化对年报信息的数据分析和应用。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切实提高处罚信息的公示率、及时率和准确率。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做好出资、股权变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即时信息的公示,提高即时信息公示率

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召开一次创建工作推进会,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3?15”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和食品摊贩集中生产经营区建设,达到沾益区创建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目标。

4.农家乐示范园打造

落实明厨亮灶制度,做到厨房清、人员清、标识清,实现“农家乐”经营规范、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全力将浑水塘片区打造为农家乐示范园。

5.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

通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加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水平,锻炼应急救援队伍的沟通协调及专业技能。

6.食品抽样检测

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食品1200个批次,食用农产品240个批次,共1440个批次,同时加大季节性食品(冰淇淋、饮料、腌腊肉等)、节庆性食品(粽子、月饼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及入市农产品的检测力度,及时预警和防范食品安全危害,努力把好食品源头监管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9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61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5.25万元,占总收入的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5.65万元,占总收入的6%。与上年对比增加447.1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基数,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争取资金,以确保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5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62万元,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672.49万元,占总支出的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99.39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基数,加之部门监管任务强化,创文明城市、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日常监管等工作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6.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92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基数、2018年行政人员人均每月2000.00元、事业人员人均每月1500.00元绩效、补发2017年市级区级综合考评奖励、2018年度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列入工资和福利支出中核算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2.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47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监管任务强化,创文明城市、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日常监管等工作性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开展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非公党建、打击传销及其他市场监管环节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对比增加472.4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基数,加之部门监管任务强化,创文明城市、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日常监管等工作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主要用于发放2017年区级市级综合考核奖励、五小行业综合整治、农贸市场规范整治、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3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主要用于以下支出:2101001-行政运行1831.72万元,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支付半供养人员劳务费等;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103.21万元,用于支付省局统一招标采购快检车及车载设备、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提升监管所能力、白酒小作坊抽检、散装白酒抽检等工作支出;2101099-其他食品药品监管事务支出298.93万元,用于药品生产企业、中药饮片整治、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食品安全抽检、打击传销及市场监管工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30万元,支出决算为48.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全体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六条禁令中央八项规定、区级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厉行节约,认证履职。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0.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体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六条禁令中央八项规定、区级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保证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厉行节约,认真履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9万元,占35%;公务接待费支出31.20万元,占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0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非公党建、打击传销及其他市场监管环节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非公党建、打击传销及其他市场监管环节工作发生的接待、执法误餐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2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财政供养人员13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扶贫、帮扶工作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646.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0.26万元,固定资产2244.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6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7.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58.3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49项,账面原值77.0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7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46.82

400.26

2244.96

1792.91

200.68

251.37

1.6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3040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