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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办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办结情况通报(三)

发布时间:2021-04-17 17:01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浏览次数:12353

 4月9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交办第三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其中:曲靖市13件。曲靖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收到的交办件分别转由涉及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
     按照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曲靖市第三批13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按照办结情况,其中:已办结5件,阶段性办结4件,未办结4件;按照调查核实情况,其中:基本属实4件,部分属实7件,不属实2件,对查证属实(含基本属实和部分属实)的11件已依法依规对涉事对象进行调查处理。
   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具体情况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j.gov.cn/html/zysthjbgdc/)进行详细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



    

曲靖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