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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D530000201806060025、D530000201806070002、D530000201806080017、X5300002018060180002、X5300002018060210032号举报件的办结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2 17:42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15717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D530000201806060025、D530000201806070002D530000201806080017、X5300002018060180002、X5300002018060210032号举报件的办结情况公示

    

沾益区人民政府分别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转〔2018〕1号、3号、9号、43号、53号转办问题清单,举报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060025号、D530000201806070002号、D530000201806080017号、X5300002018060180002号、X5300002018060210032号,沾益区人民政府立即对举报的情况展开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 举报的主要问题

    D530000201806060025号转办举报反映曲靖市沾益区菱角乡聂子洞村委会平渡口小村大石盆(地名),一个月前开始,公益林被毁林开荒400亩左右,严重破坏生态,不清楚是谁同意、谁批准的。投诉人称其有录像,有视频,可以提供给督察组,请求督察组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曾向沾益区信访办反映,信访办收了材料,无回复;向市信访局反映,市信访局不收材料,让回乡政府处理;电话向省森林公安举报,微信给工作人员发过视频,沾益区森林公安局有人给投诉人回复说:是招商引资项目,经过沾益区森林公安局同意的,目前开荒项目已制止,栽树是可以的。

    D530000201806070002号转办举报反映曲靖市沾益区聂子洞村委会领导(主要是村委会主任、书记)勾结外商私下(平渡口村民、村小组成员对此事不知晓)对聂子洞平渡口村大石盆进行毁林开荒后种植经济幼苗,毁林面积400-500亩。平渡口村村民曾多次向曲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均不了了之。投诉人认为毁林造成了生态破坏,希望督察组能重视该问题。

D530000201806080017号转办举报反映曲靖市沾益区聂子洞村委会领导勾结外商于2018年5月初毁林开荒(毁林开荒后种植经济幼苗,然后卖苗),目前毁林面积估计几百亩(300-400亩),群众到现场阻止却阻止不了,毁林开荒后村民曾向乡、区、市政府反映,同时也递交了书面材料均不了了之,投诉人盼督察组亲自落实。

X5300002018060180002号转办举报反映平渡口村委会领导为获取个人私利,在未同村长、村小组和任何村民协商、未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利用职权私下勾结外伤,在平渡口村大石盆用大型挖机、拖拉机等机械设备毁林开荒500余亩,使森林大面积受到破坏,水土资源严重流失,全体村民合法利益受到巨大损失。

X5300002018060210032号转办举报反映聂子洞村委会领导在未同村长、村小组和任何村民协商、未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利用职权私下勾结外伤,在平渡口村大石盆用大型挖机、拖拉机等机械设备毁林开荒500余亩,使森林大面积受到破坏,水土资源严重流失,全体村民合法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恳请督察组来我村调查落实,依法惩处我村委会领导的知法犯法、滥用职权侵害全村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 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举报件后,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关于公益林被毁林开荒400亩左右的问题。受举报的单位为曲靖市沾益区菱角乡、区旅游局引入曲靖绿友雨禾农业开发公司银杏栽植项目。从今年4月底开始,曲靖绿友雨禾农业开发公司在菱角乡聂子洞村委会平度口村民小组大石盆、旧屋鲁村委会第一村民小组大发耳处林地内栽植银杏树木。经勘查,共栽植银杏树木264.14亩,栽植区域内保留原有散生的云南松。

(二)关于举报人先后向省、市、区反映的问题。沾益区于2018年5月7日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指令,有人举报: 有人在沾益区菱角乡聂子洞村委会平度口大石盆毁林开荒,要求查处,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5月12日,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6月7日,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材料后,6月8日,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再次进行了核查。6月20日,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再次进行现场核查,栽植银杏的面积与前期调查情况一致。

三、整改查处情况

调查期间,沾益区林业局、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先后向曲靖绿友雨禾农业开发公司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四、下步工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曲靖绿友雨禾农业开发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种的行为,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林业行政处罚。

以上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于2018年6月24日上报曲靖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