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28 14:4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6393
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总局(云国税发〔2016〕15号)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通报》(税总办发〔2016〕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按照要求成立了清理领导小组,在全局开展了自查工作。
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监察、征管、纳税服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抽查督促落实,彻底斩断税务机关人员与涉税中介的利益链条。
二是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通报》(税总办发〔2016〕1号),对涉税干部涉嫌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反面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三是采取部门检查、自查、接受群众举报、单位明察暗访的方法,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纳税户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解;
四是积极完善制度,建立监督机制。在大厅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积极邀请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此次清理活动,安排专人受理及核查监督举报的问题。
经内外部全面检查,我局所辖范围内无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等中介机构未发现问题也未发现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