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1 16:22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25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拟对曲靖佳顺铸造有限公司电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月31日—2025年04月0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3165165
通讯地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电炉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 沾益区西平街道九龙社区烂泥海子(云南省第四监狱内博杰园区3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曲靖佳顺铸造 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舫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电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曲靖佳顺铸造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 沾益区西平街道九龙社区烂泥海子(云南省第四监狱内博杰园区3号厂房); 占地面积:本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现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270m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1.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7.27%; 生产规模: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改建内容为厂房内现有项目2台1.5t燃煤热风式冲天炉(1开1备)拆除,原址改建为2台1.5t中频炉(有磁轭中频炉,1开1备);将现有项目泥沙制芯辅料环氧树脂胶结剂变更为新型酚醛树脂;并增加泥沙热处理工序及完善现有项目污染物治理设施,厂房内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不进行土建施工作业,不使用大型挖掘设备,施工设备主要为电锯、电钻等设备,施工期无机械废气产生,废气主要为拆除扬尘及施工扬尘。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不进行土建施工作业,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现有冲天炉拆除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为75~95dB(A)。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拆除及新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为黑色金属铸造电炉技改项目,改建后废气污染物为泥沙制芯废气、制砂废气、电炉熔化废气、泥芯浇注废气、湿型浇注废气、落砂粉尘、砂处理粉尘、G8抛丸粉尘、机加工粉尘、泥芯热处理废气及职工食堂油烟废气。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区标准厂房屋檐设置集雨槽+雨水管,厂房上雨水经集雨槽收集后通过雨水管进入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建雨水管网经雨水排放口排至周边地表水体。本项目废水为设备冷却废水及生活污水。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电炉技改项目,本次改建新增生产设备主要为1台泥沙热处理炉、2台中频炉、2台空气压缩机,其余生产设备及风机均利用现有项目现有生产设备,新增噪声源强为80-85dB(A)。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泥芯、废砂、中频炉炉渣、浇注不合格半成品、抛丸废屑、金属边角料、检验不合格产品、生物质颗粒物燃烧炉渣、废弃包装袋、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弃布袋、喷淋塔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弃活性炭、废润滑油、润滑油废油桶、废弃劳保用品及抹布;以及生活垃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各建设内容均设置于现有厂房内,产生的施工扬尘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后及时清扫。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依托租赁公司(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区域化粪池,且区域化粪池出口已接通区域污水管网,项目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期间,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高噪设备;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④对于运输车辆噪声,应限制车速,减少夜间运输量,在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拆除废弃冲天炉、拆除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在厂区定点堆放,及时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入厂区垃圾桶,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电炉废气 本改建项目拟在中频炉上方安装集气罩,电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新增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依托现有项目15m高,内径0.6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制砂废气、落砂粉尘、砂处理粉尘 制砂废气、落砂粉尘、砂处理粉尘共用1套除尘器,经分别设置集尘罩,由排气管送入布袋除尘器(TA002)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粉尘依托现有15m高、内径0.5m的排气筒DA002(制砂废气排放口)排放。 (3)浇注废气 浇注废气污染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液相吸附塔氧化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内径1.2m的排气筒DA003(浇注废气排放口)排放。 (4)泥芯制造废气 泥芯制造废气经集气罩和排气筒收集接入新增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TA004)处理后新增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新增泥沙热处理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甲醛及酚类)经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TA004)处理后新增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5)无组织废气 抛丸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外排;湿型浇注烟尘、机加工粉尘厂房内自然沉降,定期清扫,少量无组织外排;未经集气罩收集废气呈无组织外排。 (6)油烟废气 油烟废气产生量较少,经免检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项目位于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根据补充监测,各监测因子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同时,本项目中频炉废气、泥沙制芯、制砂、浇注、泥芯热处理拟采取的各污染物治理设施属于可行技术,能满足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AERSCREEN模式预测结果可知,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较低,占标率较低,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且项目周边空气扩散条件较好,各污染物排放后不会形成污染聚集,对周边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区标准厂房屋檐设置集雨槽+雨水管,厂房上雨水经集雨槽收集后通过雨水管进入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建雨水管网经雨水排放口排至周边地表水体。本项目废水为设备冷却废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冷却设备,亦不新增冷却废水,设备采用间接冷却方式,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中职工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公司(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区域化粪池,且区域化粪池出口已接通区域污水管网,项目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环境较小。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改建项目主要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减振、厂房隔音及安装消声器等措施,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本改建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昼间最大预测值59.35dB(A)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即厂界昼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项目运营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周围 50m范围无居民点,距离项目最近的居住区为项目东北侧200m处第四监狱办公生活区,经过衰减后对居民点影响较小,居民点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类标准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环境保护措施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拟在厂房南侧设置1间建筑面积为20m2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TS001)用于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弃泥芯收集经泥芯热处理后回用于泥沙制芯工序,综合利用;废砂收集经砂处理后回用于湿型制砂工序,综合利用;中频炉炉渣、除尘灰、喷淋塔污泥经收集暂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浇注不合格半成品、抛丸废屑、金属边角料、验不合格产品收集返回中频炉熔化,用作生产原料,综合利用;生物质颗粒燃烧炉渣袋装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云南第四监狱用作种植区肥料,综合利用;废弃包装袋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交由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措施 本项目拟在厂房南侧设置1间建筑面积为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TS002),用于分区暂存危险废弃,贮存不超过一年。产生的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3)生活垃圾 经收集后放置于垃圾桶内,运至租赁公司(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暂存,由该公司环卫人员清运,妥善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