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7 15:56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作者: 浏览次数:850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沾益区的群众投诉举报件受理编号:D3YN202406070050问题。现已按照《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沾办通〔2025〕1号)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3YN202406070050
举报内容为:曲靖沾益区西平街道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南金凯晟科技有限公司(锚固剂生产企业)生产原料与环评批复不符(使用甲醛、二甲基苯胺等);危险废物未如实记录台账,且无危险废物暂存区域;二甲基苯胺未按照危险化学品贮存要求保存;厂区装卸粉末状物料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生产过程中加热树脂排放的气体有异味。
二、整改目标
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贮存要求规范二甲基苯胺贮存;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组织生产,规范危险废物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措施1: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原料不得超出环评批复范围。
措施2:单独设置二甲基苯胺储存专用仓库,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消防设施和器材。
措施3: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污染治理措施组织生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四、整改落实情况
1. 该问题于2024年6月办结。
2. 曲靖市沾益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于2024年8月14日、2025年3月3日到云南金凯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原辅材料表对生产现场原料进行核对,原料未超出环评批复范围。
3. 2024年6月9日,在曲靖市沾益区应急局的督促下,该企业已按要求设立专用仓库单独存放二甲基苯胺,按要求配备了相应个人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在专用仓库外挂设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标识牌,已完成整改。曲靖市沾益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在2024年8月14日、2025年3月3日现场检查过程中,对应查看二甲基苯胺储存专用仓库和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现场情况与曲靖市沾益区应急局整改要求一致。
4. 现场查看,企业生产的污染治理措施符合环评要求,因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属登记,不需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后期工作加强该企业的监督,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