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2 08:55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 浏览次数:877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沾益区收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编号X3YN202405120013、X3YN202405180002*、D3YN202405270014、X3YN202406080010的群众举报件由我单位牵头办理,立即开展查办,经调查核实,上述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的对象均为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有关问题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群众举报内容
X3YN202405120013反映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加工地沟油与垃圾,十多年来每日11点至14点17点至21点排放恶臭气体,影响附近街道小学及居民生活,且乱排污水造成环境污染。
X3YN202405180002*反映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石羊社区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餐厨垃圾、地沟油 10 余年,夜间将固废污水倾倒在曲靖市西河水库管理处右侧的桉树林中,并用沙土覆盖,可能导致西河水库水源地及周边农业用地污染。
D3YN202405270014反映对曲靖市沾益区荣华街道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X3YN20240512013号)调查情况不满意。极端天气产生臭味无依据,原料是到处打捞的餐厨垃圾和地沟油,是否有处理资质未正面回复,污水去向问题未准确回复。
X3YN202406080010反映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等的时间和公司实际经营时间不一致。该公司从2013年经营至今,在曲靖城区、学校食堂、餐饮集中区和周边区县回收加工餐厨垃圾和地沟油,将加工后的垃圾废渣及废水,夜间拉进山林和西河水库桉树林内倾倒;处理餐厨垃圾和地沟油时散发恶臭,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健康;利用曲靖地区数十家养猪场来违规处理厨余垃圾,废弃油脂回收,将废水就近直接排放,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二、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曲靖市沾益区,按行业类型属于垃圾处理;按污染类型属于土壤;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曲靖市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曲靖市常丰明茂废弃油脂回收加工有限公司,位于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石羊社区,该公司原2000t/年废弃油脂回收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于2013年7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后,该公司实施技改,技改项目全称为曲靖市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油脂回收加工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于2022年3月21日取得环评批复、2023年10月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该项目主要利用屠宰企业的下杂油、废弃边角料和餐厨垃圾中的废弃油脂炼化成工业油脂出售,副产品为油渣,工业油脂出售给下游公司加工成生物燃油,油渣出售给饲料企业加工成饲料。
曲靖市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取得永久经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饲料添加剂生产;动物饲养;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24年5月3日已自行停止生产,2024年5月29日自愿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5个问题。经调查2个基本属实、3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等的时间和公司实际经营时间不一致”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曲靖市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取得永久经营营业执照,该公司原2000t/年废弃油脂回收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于2013年7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取得由原沾益县环保局下发的(沾环许准(表)〔2013〕10号),于2016年11月9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沾环许准(验)〔2016〕75号)。2021年后,该公司实施技改,技改项目全称为曲靖市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油脂回收加工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技改项目于2022年3月21日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关于曲靖市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油脂回收加工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曲沾环审〔2022〕15号),2023年10月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关于“该公司从2013年经营至今,在曲靖城区、学校食堂、餐饮集中区和周边区县回收加工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该公司主要从神农、温氏等屠宰企业以及火腿商铺、肉铺收集生猪下杂油、废弃边角料,在向麒麟区、经开区、沾益区的一些签约的餐馆、学校食堂提供清理下水管网服务的同时,收集隔油池及管网中的餐厨垃圾废油做原材料炼化成工业油脂出售。现场检查原料进货记录台账,发现该公司除了从上述屠宰企业、签约的商铺、肉铺和餐馆收集原材料外,还从个人手里收购餐厨垃圾中的废弃油脂,存在餐厨垃圾相关经营性收集、运输等证照不全的情况。
(三)关于“将加工后的垃圾废渣及废水,夜间拉进山林和西河水库桉树林内倾倒”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建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生产废水、装卸原料后冲洗车辆产生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烟气喷淋塔除尘、设备冷却、冷凝等过程,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现场检查未发现外排痕迹。该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生物颗粒燃料燃烧产生的炉灰和污水处理站的脱水底泥,全部由龙华街道石羊社区沟岩村的汪姓村民运至沟岩村徐家槽子的玉米地里堆肥处理后用作农肥,加工后的废渣及废水均有明确去向,不存在倾倒情况。举报件中提及的“西河水库桉树林”约30余亩,经现场勘察未发现掩埋倾倒固废物的痕迹。
(四)关于“处理餐厨垃圾和地沟油时散发恶臭,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健康”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该企业厂区内炼化车间、原料冷库区域存在一定异味。
(五)关于“利用曲靖地区数十家养猪场来违规处理厨余垃圾,废弃油脂回收,将废水就近直接排放,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一是通过现场核查和检查该公司原材料进货台账、生产台账、销售台账,该公司主要收集利用屠宰场的生猪下杂油、废弃边角料和签约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的隔油池及管网中的餐厨垃圾废油做原材料炼化成工业油脂出售,副产品油渣销售至饲料厂作为饲料生产原料,未发现该企业收集餐厨垃圾废油以外的厨余垃圾,未发现该企业用厨余垃圾养猪问题。二是该公司建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生产废水、装卸原料后冲洗车辆产生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烟气喷淋塔除尘、设备冷却、冷凝等过程,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多次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废水就近直接外排痕迹。
四、办结目标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做到措施到位,杜绝问题反弹,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五、处理和整改情况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监督企业在注销相关证照后及时清理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及时处理厂区剩余的原材料。
1.关于“该公司从2013年经营至今,在曲靖城区、学校食堂、餐饮集中区和周边区县回收加工餐厨垃圾和地沟油”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在第十批编号X3YN202405180002举报件已作回复,当时已责令该公司停止收取餐厨垃圾中的废弃油脂,并于2024年5月24日向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024〕第106号),督促该公司加强管理,明确要求在未取得经营性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许可前,不得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中的废弃油脂。该企业于2024年5月3日已自行停止生产,2024年5月29日自愿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6月4日开始拆除生产设施设备,预计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设施设备拆除工作。
2.关于“处理餐厨垃圾和地沟油时散发恶臭,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健康”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多次现场检查没有在企业厂界外闻到异味。该企业注销有关证照后,已将污水处理站的污水转运至沾益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剩余的废油脂原料已联系同行进行转售,并对厂区进行了全面清扫保洁。
(二)处理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5月24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24〕第106号),责令曲靖市常丰明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整改。
针对以上处理和整改情况,沾益区龙华街道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整改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其中满意30份,基本满意0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